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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定价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初步证据》

 
李爽,吴溪.2004.《审计定价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初步证据》.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月第1版
 
Title in English

Audit Pricing: Tentative Evidence from Chinese Securities Market

 

前言

审计定价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机制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竞争行为和审计执业行为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在审计学术和实务研究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审计定价问题的研究,特别是经验研究和分析性研究,在西方审计学界已经有了很长的一段历史,也产生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文献。随着美国证券监管法规要求美国上市公司自2001年2月5日起公开披露审计及相关服务收费后,西方的审计定价研究再次掀起了新的高潮。

在我国,自2001年底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及相关服务报酬后,审计定价方面的经验研究也成为可能,并在这两年来陆续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总体上吸收了西方相关文献的先进理论和研究方法,体现了我国学术界对西方相关研究积极借鉴的一面。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在美国证券市场审计定价研究迎来新的春天的同时,中国本土的审计定价研究应当发掘更具创新性的研究主题,发掘目前我国审计定价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对这些问题做出具体规范并实施有效监管。

出于对审计定价学术研究的兴趣和对审计定价实务的关注,我们自2002年年中开始系统收集2001年所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关于审计及相关服务报酬支付情况的信息披露,并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和加工。除了对审计收费相关信息在首次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外,我们还利用有用的审计收费数据,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审计定价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经验考察。通过这些尝试和努力,我们认识到,对审计定价问题的研究是复杂的,在分析问题时需要紧密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中国审计市场的现实环境和审计定价实务。我们的研究尽量地遵循了这些原则和方法论,但做得还很不够,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第一章  审计及相关服务收费信息在中国证券市场的首次披露:特征及其含义

[本章概要] 总体而言,本章对中国证券市场审计及相关服务收费信息首次披露情况的考察,侧重于信息的有用性视角和对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评价。我们发现,首次披露信息的有用性较低,违反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况非常普遍,且基本没有得到信息披露监管机构的纠正;建议对相关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必要修订,强化具有突出需求的信息披露内容,取消结果很可能是流于形式的披露要求。本章的主要研究目的在于促使未来的信息披露能够产生更加有用的信息。鉴于学术规范是确保学术成果可信性和应用价值的首要前提,我们特别列举了信息披露对相关学术研究的潜在影响,建议研究者在利用公开披露数据时充分考虑数据的可靠性和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问题。

 

第二章  审计定价与审计任期的经验关系: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证据

[本章概要] 本章利用中国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审计定价数据研究了不同审计任期下的审计定价特征。首先,我们没有观察到首次接受委托可能伴随的显著审计折价现象,但考虑到存在信息披露偏误等因素,我们仍无法确证首次接受委托时不存在审计折价行为。其次,在审计任期的不同阶段,审计定价水平是非均匀的;随着审计任期的增长,审计定价也在逐步提高。此外,我们也发现,在首次接受委托时,审计定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审计师的风险评价;随着审计任期的增长,这种反应减弱;当审计任期为中长期时,审计定价对某些风险指标不敏感甚至呈现出显著的负相关性。

 

第三章  监管信号、风险评价与审计定价:来自审计师变更的证据

[本章概要] 2001年度证券监管部门实施的证券执业许可证年检导致中国证券市场在2001年年度审计中出现了大规模的监管诱致性审计师变更。这次难得的特殊事件使我们有机会观察监管信号对审计定价的潜在影响。通过比较自愿性审计师变更与监管诱致性变更样本的审计定价,发现在控制了一般意义上的审计风险评价(以事后审计报告类型为替代)差异后,监管诱致性变更的审计定价显著高于自愿性变更样本的审计定价。我们将此发现解释为,监管诱致性变更所传递出的监管信号提高了后任审计师对审计客户的风险评价水平(更可能是心理上的),并进一步传导为审计定价的提高。

 

第四章 上市公司再融资动机与审计定价:来自中期审计的证据

[本章概要] 中国证券市场定期财务报告制度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是,除了某些特定情形外,中期审计并非强制进行。这为我们考察不同披露要求以及不同强制审计情形(尤其是当公司具有再融资动机时)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机会。我们利用2001年公开披露的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取得了中期审计定价数据及对应样本,并发现当公司具有再融资动机时中期审计定价显著提高。进一步的测试显示,再融资公司的中期审计收费溢价是由于其中某些公司将中期审计视为再融资目的的审计,对于另行委托进行再融资审计的样本,则观察不到中期审计存在着收费溢价。但从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申报提供专业服务获得的总体收费来看,另行委托进行再融资审计的公司有可能向审计师提供了超出平均水平的经济利益,这显然不利于审计师维护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

 

第五章  年度审计定价与中期审计定价之比较

[本章概要] 在传统的年度审计定价研究中引入中期审计情形及有关定价信息是十分有趣的。我们可以通过年度审计定价与中期审计定价的比较来观察上市公司的审计定价行为。在这个问题上,传统审计定价模型在研究设计方面可能存在着某些局限,同时我们需要考虑对所发现的中期审计定价显著低于年度审计定价现象的可能解释。另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则是,中期审计情形的存在提醒我们思考它对年度审计定价本身的潜在影响,研究者在设计年度审计定价研究时宜关注不同样本在中期审计情形上的可比性。

 

[注] 以上列示了本专著的前言及各章小结,未列示引言、结束语、附录、参考文献及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