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獅湖國小98學年度推動家庭教育
「溫馨祖孫情寶貝我們一家老小」活動計畫
98/09/17
一、主旨:近年來由於社會經濟發展,生活環境改善,以及醫療技術進步,國內高齡人口快速增加,
為促使家庭中不同世代間之感情交流,彰顯家庭倫理,並配合教育部積極推動的「全國
祖孫週系列活動」,輔導處擬辦理「溫馨祖孫情寶貝我們一家老小」系列活動。
二、依據:1、高市教家字第0970031562號函辦理
2、本校98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曆辦理
三、說明:
﹝一﹞將於98年9月17日至98年9月30日期間,辦理高年級「溫馨祖孫情」徵文活動。
﹝二﹞將於98年9月17日至98年9月30日期間,辦理中年級「溫馨祖孫情」徵畫活動。
﹝三﹞將於98年9月17日至98年9月30日期間,辦理「祖孫情深」感人事蹟徵選表揚活動。
四、相關活動辦法如下:
(一)高年級「我眼中的祖父母」徵文比賽比賽辦法
1.徵文題目:我眼中的祖父母
2.參賽辦法:每班推薦3件作品參加比賽(比賽稿紙由輔導處提供)
請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不可使用鉛筆。參賽者之班級和姓名請寫在稿紙正面空
白處。
3.評選方式:由輔導處聘請語文專長之教師,遴選出優良之作品。
4..獎勵方式:評選出前3名作品和佳作3位,於學生晨會時公開頒獎表揚。
(二)中年級「我眼中的祖父母」徵圖比賽比賽辦法
1.徵圖主題:我眼中的祖父母
2.參賽辦法:每班推薦3件作品參加比賽(比賽用紙一律使用8開圖畫紙,由輔導處提供)
畫具不拘,材料不拘,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參賽者之班級和姓名請寫在圖畫
紙背面。
3.評選準則:主題(10%)、創意(40%)、構圖(30%)、及色調(20%)。
4.獎勵方式:評選出前3名作品和佳作3位,於學生晨會時公開頒獎表揚。
(三)「祖孫情深」感人事蹟徵選表揚活動辦法
(1)本活動屬於自由報名參加活動,由老師先調查該班有無符合此項活動者,推荐參加,報名表請至輔導處領取,並簡述參加者「祖孫情深」之感人事蹟,必須是小朋友和祖父或祖母的真實事蹟,請勿造假。如(附件)
2.評選方式:由輔導處聘請多位評審教師,遴選出感人作品。
3..獎勵方式:參加推薦祖孫,由輔導處安排「超級祖孫臉」照相事宜,並評選出前5名作品和佳作若干名,參加98年10月26日配合「重陽節」公開表揚,頒給紀念品,並將感人事蹟張貼於輔導處佈告欄,讓大家能有機會效法。
附件(一)
「祖孫情深」感人事蹟徵選活動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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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參加小朋友之姓名 |
祖父或祖母之姓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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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簡述參加者「祖孫情深」之感人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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