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以前沒有高能量的放射線治療時,經照射的皮膚會色澤變黑、脫皮、潰爛。
現在有經驗的放射腫瘤科醫師通常極審慎控制治療劑量方法和整個治療的
日數,加上高能量的治療儀器設備,現在放射後皮膚反應已減輕很多,且
照射後皮膚及毛髮的恢復情形已較改善。
二、治療前:(1)決定放射治療的範圍時,非經醫師許可不能自行塗改,萬一線條模
糊必須由主治醫師重做描繪,以免造成錯誤的治療。
( 2)放射治療範圍的皮膚,依照射給之劑量,隨時間而有不同的反應,
一般於第三、四週後,始有紅、腫,熱及微癢等反應,好似於太
陽下曝曬後的皮膚,繼續照射至第五、六週時,膚色可能較黑,
開始有表皮的乾性脫屑現象,毛髮如被照射,此時也會開始脫落。
不過脫皮、脫毛是慢慢進行,通常在治療結束後若干週,較黑的
表皮才完全脫落而重新長新皮,如果照射劑量不特別高 ,則新生
的皮膚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毛髮亦會重新生長。
三、治療期間:於治療範圍
(1)儘量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 (治療結束數週內亦同)。
(2)不可塗用油膏、化妝品,以免增加皮膚的反應。
(3)輕微之癢感,不可用指甲抓,以減少皮膚之剌激及破損。
(4)不可用膠布黏貼。
(5)不可過度的日光照射,避免用熱敷或冷敷。
(6)不可用任何之化學藥品。
(7)避免衣物的壓迫、束縛或機械性刺激粗糙衣物的摩擦。
(8)治療時不可敷布遮蓋,以免增加皮膚劑量。
(9)治療部位如有傷口未癒合,須經醫師檢查之後,決定是否延後
或繼續接受治療。
(10)若有嚴重的皮膚反應,本科醫師將視情況予您暫時停止治療,
或給予藥物治療 (如水溶性軟膏等)。
(11)照射過的皮膚最好讓其自行變化生長,不加外來因素之干擾,
以減輕皮膚反應。
四、治療後: (1)治療全部結束後,治療範圍的劃線可以用嬰兒油擦拭並撕除膠
帶記號。
( 2)治療部位避免用肥皂或剌激性消毒液清洗及摩擦,等待皮膚完
全生長恢復,才按一般正常方法清洗。
(3)因治療引起之皮膚顏色較深,會自然退除無須加外力除去。
五、如有特殊疑問,請電話聯絡本科(04)22062121轉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