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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有關黃雀行動(2)

@fungwc - 

> 當時帶他去美國領使館的林培瑞,就和中情局有關,他和其他人搞的<六四真相>一書,就有不少巧妙地生安白造的東西.

謝謝指出林培瑞和《六四真相》一書。若果有時間,會研究一下書中所述,為何會有失實之處。

> 我不想成為敵對國家的傀儡,這是我作為中國人的一種最起碼的尊嚴

這點在下絕對同意。我同意你的觀點。

之前的討論,在下或許沒有明確分開「文宣(媒體)工作」、「收集情報工作」、「出賣情報工作」三項。在下一向的觀點如下:

  1. 只要不是敵視仇恨言論,不論政見如何,應該容許在公眾面前各自鋪陳各方理據,交由公眾判斷是非曲直,而不是封殺對立的言論[1]
  2. 收集分析情報較受爭議,應該如何對待,暫不一概而論;
  3. 為外國勢力做間諜,不論戰爭和平,亦應以間諜入罪;出賣國家機密,不論戰爭和平,亦應以洩露國家機密入罪;但亦不可以濫用國家機密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去打壓異己。國家機密一定要謹慎定義。當局不可以借故監視滋擾人民的言行

任何人在傳媒做文宣工作,應該容許,不管他是否王丹或吾爾開希。在下明白,有些機構(如美國新聞處)身份較特別,背後有外國勢力,或許在做「文宣工作」之餘又有「收集情報」。但應該容許文人借助該等「外國勢力」做傳媒工作[2],因為當事人不一定會成為敵對國家的傀儡。要反對的,只是違法的間諜和收集情報。

以上是我的看法。

請別怪我執著於王丹、方勵之等人的言行,以及對外國勢力的態度。若中國要成為一個強大的國家,其公民社會必須成熟,亦必須屏棄敵我思維、仇恨思想的捆綁。對待外國勢力,要明辨是非,不可以歪曲事實來曲就自己的觀點。


[1]第一個評論所言,梁文道可能誤解了李輝。誰是誰非,暫且不論。這裏只用以支持媒體自由。

[2] 之前說的「外國勢力,不一定要敵視」就是這個意思。例如張愛玲為美國新聞處翻譯,可算受美國資助,但不見得她成為了敵對國家的傀儡,失去了做中國人的尊嚴。所以在下強調文宣傳媒工作不可和違法的間諜和收集情報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