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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ID阵亡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9 上午5:59   [ 更新时间:2009-8-19 上午6:08 ]

    因为给罗玛(周莉)事情发了两个贴子,被删除贴子。原id: 罗加久 因此阵亡。
 
朋友们,要与我联系的话,请给我发手机短信18981780250,
或者到http://bbs.luojiajiu.cn 给我留言,我才会看到。其他途径留言我看不到哈。
 另外说一句,某某论坛是"超级火炮"这个人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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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维权人士罗玛目前被关押在在崇文区看守所,是刑事拘留。
    消息人士称,罗玛这次被抓可能和数起重大维权事件有关。
其中,在2007年5月13日,罗玛在崇文区红桥地区(也叫六号地)做了一次免费法律拆迁法规咨询,致使六号地拆迁流产。
当时这件事非常轰动,警察说是国内十大维权案例第一名。现在崇文区红桥六号地拆迁再次启动,担心罗玛再介入无法拆迁。
 
 
    罗玛和数名维权人士亲自到巴X、野3关,在跟踪、威胁面前,没有畏惧。
  之后,罗玛亲赴昆明,了解关照小学生卖淫案,回到北京后第二天被抓。

以后http://bbs.luojiajiu.cn 维权网论坛是主力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7 上午9:05

 光我一个人自说自话,是很无聊的。所以开通了维权网:http://bbs.luojiajiu.cn
  以后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在http://bbs.luojiajiu.cn发布。
 

维权比赛:谁是最后的老大?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4 下午8:06   [ 更新时间:2009-8-14 下午8:16 ]

   光有一个屠夫是远远不够的,公民意识的觉醒才是最重要的。kd上众说纷纭。因为目前只有一个屠夫可供选择,所以大家各抒己见。经常陷于口水战,一地鸡毛。看多了就看的很累,但是于事无益。

   如果能进行维权比赛就好了,第一次维权比赛选定3个案子,介绍案情和目标,然后由各自带队完成。同时开辟专区,进行滚动播报。谁对哪个事情有兴趣,就自己呼吁自己拉人去,也比较公平。


 希望坐在屏幕前的你,也以屠夫为榜样,以自己的跟屠夫不一样的行事风格,也来维权哈。

   另外还是要解释一下,互相挑战打比赛还是必要的。从这次阡陌20万的赌局就能看出来。效果是很不一样的。
  如果几个团队互相挑战看谁做的更好,这事就更好玩了。


    
  
  广告词我先想了一个:维权比赛:谁是最后的老大?

  谁最能团结网友、媒体、律师力量?谁最能调动各方积极性?

   说多了,就是像超级女生,成立多个队,进行pk...


 

ispeak: 252293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3 上午9:06

想进的就进来吧。 

每捐一次,心理印象就更重一次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3 上午6:26

[罗加久按:为什么提倡捐款?因为每捐一次,你就会记住一次。不管你捐了多少,你都会记住。捐了款,你会永远记住,你为某某事情捐了款。
另:倡议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捐款。捐一毛钱,也是力量。我自己是把自己不用的用来做服务器的台式电脑主机捐给公盟。]
 
RT: @roseluqiu: 请继续向公盟捐款,截至12日,近三十万,距离应缴款还差五十万。开户名称:北京公盟谘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帐 号:35080188000016762 汇款附言:捐赠 联系电话: 010-6211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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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2 下午10:16

"中国的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 ……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毛泽东,1944)

  "实行宪政……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 "(周恩来,1944)

  "英国对于反对党的讨论、辩论和评论,非常重视,所以由国库拨款成立反对党,使之评论政府。"(《新华日报》转引渥太华杂志,1944)

  "……一种是新专制主义者的报纸,告诉人民以谣言,闭塞人民的思想,使人民变得愚蠢。……它对于社会,对于人类,对于国家民族,是一种毒药,是杀人不见血的钢刀。…… (其)记者,是专为专制主义者服务的,其任务就是造谣、造谣、再造谣。"(陆定一, 1946)

  "人民的自由出版是近代文明的道路…… 它需要文明的创造,它需要文明的批判和自由研究──健全的文明都容许批评,它没有什幺经不其文明批评之理……真正的出版法以人民的自由出版为常道,因为人民的自由出版思想信仰、良心、学朮、言论自由集中的镜。"(《新华日报》专论,1944)

  "纪念'九一'记者节,全国记者们和同胞们,一致奋起,挽救新闻界的危机,挽救全民族的危机,反对'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报纸'的法西斯化新闻统制政策。"(《解放日报》社论,1943)

  "人民所享有的民权,不能不是愈到下层,愈广泛,愈直接。代表人民的所谓代表机关,不论是国会也好,人民代表大会也好,必须由人民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否则这种机关,便不是民意机关。…… 人民要享有同等的被选举权,如果事先限定一种被选举的资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选人,那幺纵使选举权没有被限制,也不过把选民作投票的工具罢了。
"(《新华日报》1944)

  "统治者于屠杀青年之余,还没有悔过的表示,但舆论界几乎一致主张政治应民主,特别对于青年,万不应以武力对付。…… 对付赤手空拳的学生,实在无动用武力之必要。"(《新华日报》,1945)

  "有人说: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⒐膊车?一党专制',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和污蔑。共产党作为民主的势力,愿意为大多数人民、为老百姓服务,为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民主政权而奋斗 ……只要一有可能,当人民的组织已有相当的程度,人民能否选举自己所愿意的人来管理自己事情的时候,共产党就毫无保留地还政于民,将政权全部交给人民所选举的政府管理。共产党并不愿意包办政府,也是包办不了的。……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与目的外,没有其它的利益与目的。"(刘少奇,1940)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 ......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 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

  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 "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 "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

  是要彻底地、充分地、有效地实行普选制,使人民能在实际上,享有"普通"、"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则必须如中山先生所说,在选举以前,"保障各地方团体及人民有选举之自由,有提出议案及宣传、讨论之自由。 "也就是 "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完全自由权。"否则,所谓选举权,仍不过是纸上的权利罢了。

  ---《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

  可见民主和言论自由,实在是分不开的。我们应当把民主国先进的好例,作为我们实现民主的榜样。

  ---《新华日报》1944年4月19日

  像林肯总统和罗斯福总统那样的民主的政治生活中产生的领袖,是虽在战时也一点不害怕民主制度的巡行的。他们害怕民主的批评和指责,他们不害怕人民公意的渲泄,他们也不害怕足以影响他们的地位的全民的选举。他们不仅不害怕这些民.主制度,而且他们坚决地维护支持这些民主制度。因此他们才被人民选中了是大家所需要的人。

  ---《新华日报》1944年11月15日

  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毛泽东答中外记者团)

  ---《解放日报》1944年6月13日

  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发展、社会状况等具体条件的不同,他们各自所实行的民主政治,可能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存在着多少差异。但无论如何,它们之间有一个基本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政权为人民所握有,为人民所运用,而且为着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服务。这样的政权必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使失掉自由权利的人民重新获得自由权利;没有失掉自.由权利的充分享有自.由权利;特别是言论、出版、机会、结社,这些作为实行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的人民的最低限度的自由权利,是必须切实而充分地加以保障的。

  ---《新华日报》1943年9月15日社论

  二十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我们天天见的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其是否为人民着想,姑置不论。最使人愤慨的是连这样的法,政府并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却天天违法。这样的作风,和民主二字相距十万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们卑之无甚高论,第一步先看政府所发的那些空头民主支票究竟兑现了百分之几?如果已经写在白纸上的黑字尚不能兑现,还有什么话可说?所以在政治协商会议开会以前,我们先要请把那些诺言来兑现,从这一点起码应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华日报》1946年2月1日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把一党专政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国的人民都在睁着眼看:不要拿民主的代用品来欺骗我们啊!

  ---《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

  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主政治...正是在民主制度之下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

  ---《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

  限制自由、镇压人民,完全是日德意法西斯的一脉真传,无论如何贴金绘彩,也没法让吃过自由果实的人士,尝出一点民主的甜味的。

  ---《新华日报》1944年3月5日

  他们说这一套都是外国人的东西,决不适用于中国...原来,科学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国界的 ...现在固然再也没有顽固派用国情特殊,来反对科学--自然科学的真理了。只有在社会现象上,顽固派还在用八十年前顽固派用过的方法来反对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这和机器工业比手工业生产更好一样,在外国如此,在中国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国发展起来的民主,却没有只适用于某国的民主。有人说:中国虽然要民主,但中国的民主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历一样。

  ---《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

  中国要实行民主政治,必须"取资欧美",但又要避免欧美民主政治的一些流弊,更驾而上之,这正是中山先生的伟大识见。

  --《新华日报》1942年11月12日

  这些一切,只有证明全国人民及各民主党派对实施纲领的意见,首先是对人民自由的主张,是切实的,迫切需要实现的,万万 "撤销"不得的。

  ---《新华日报》1946年1月18日

  这说明英美在战时也还是尊重人民的言论出版等民主自由的。英美两大民主国家采取这些重大措置,正说明英美两国是尊重和重视共产党及其他党派,和他们所代表的意见和力量的...同时,(他们)也有一些批评。他的批评对不对,是另外一回事。这种民主团结的精神,是值得赞扬和提倡效法的...全国各党派能够融洽的为共同目标奋斗到底,这是英美的民主精神,也是我国亟应提倡和效法的。

  ---《新华日报》1942年8月29日

  这正如前天座谈会主席左舜生先生说的: "我们不去敦促,自由这一客人是永远不会进我们的门的"!

  ---《新华日报》1944年5月16日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

  "现在是非变不可了!""但如何变呢?""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换句话说我们一切要民主。我们一切制度、政策以及其他种种,都要向着能配合世界转变上去改造。

  ---《新华日报》1945年4月8日

  一切力量来自人民!一切光荣归于民主!

  ---《解放日报》1945年7月2日

  曾经有一种看法,以为民主可以等人家给与。以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给人民,于是就有了等待这种"民主",正如等待二百万元的头奖一样。但是中外古今的历史都证明了,民主是从人民的争取和斗争中得到的成果,决不是一种可以幸得的礼物。

  ---《新华日报》1945年7月3日

[转]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2 上午7:44

常伯阳律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changboyang

昆明案律师就昆明五华公安回避问题答不吵不舒服
答可怜无知的不吵不舒服
不吵不舒服说的对,你列出的几个条文上确实没有说让公安局回避,但这并不代表着公安机关不回避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精神。因为利益冲突回避原则是防止权利滥用,确保公正公平的一个根本的法律原则,任何机关和个人以任何借口企图规避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的。
请问:
1、隶属于公安局的警员和公安局是不是有天然的利益关系?
2、警员是不是要维护它所在组织的利益?
3、在目前五华区公安局对刘家构成侵权,刘家提出国家的赔偿的情况下,刘家是不是与五华区公安局产生了利益冲突?
4、听命于五华区公安局的警员侦办刘仕华的案件,能超脱于他所在的组织保证公正的办理刘仕华的案件吗?
事实证明承办刘案的警察根本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的的办案,也根本保持不了独立性,之前发生的长时间的传讯,胁迫刘家人的事实就是明证,尽管警方口口声声标榜他们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但事实是永远抹杀不了的。


请问:
可怜的不吵不舒服,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五华区公安局就没有一个人有资格承办刘仕华的案件,如果没有一个人有资格承办刘仕华的案件,那五华区公安局是不是要回避了。这个还要在法律条文中明说吗?公安局的所有警员回避不正好符合你所列的法律条文的规定吗?所有的警员都回避了,公安局不能承办刘仕华的案件了,公安局对刘案没有侦查权了,是不是该回避了?
法律是有生命的,对法律的条文的理解要结合法律的原则和法治的精神来理解,对法律的理解不应当是生硬的,机械的,而是辩证的科学的,是需要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的。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并不一定都能通过法律条文展现出来,法律条文也不可能罗列出所有要规范的的社会现实,如果出现了法律条文中所没有展现的内容,那法律就不适用了吗?要知道法律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有你这样曲解法律的吗?你以为你能列出几个法律条文,就有资格在论坛里卖弄你那半生不熟的法律知识了?象拣拣到了个爹似的,在论坛里手舞足蹈,丑态百出。

请问:
可怜的不吵不舒服,你找找哪一个法律条文里面规定,法院的院长犯罪这个法院应当回避,可是现实中你见过哪个法院审它的院长的犯罪案件?
可怜的不吵不舒服,你找找哪个法律条文规定,法院建大楼欠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法院应当回避。可是现实中法院是不是回避了,是不是硬着头皮,违法审理告自已的案子?
可怜的不吵不舒服,你找找哪个法律条文规定,公安局长犯法这个公安局应当回避,但是现实中哪个公安局长的犯罪案件是他所在的公安局侦办的?

难道这些法院公安局都没有你聪明,都不懂法,不知道组织是可以不回避的,只有个人才可以回避?
250一个,如果都象你这样理解法律,中国就彻底完蛋了,你这样钻牛角尖,你不怕你本来就脑积水的烂瓢子会来个水花四溅,这可没有李咏的非常6+1砸蛋那么好玩,甚至砸好了可以中奖。
这下你舒服了吧!

特此声明:

本来不想理睬不吵不舒服这厮,但是看他那得意忘形的样子,我怕他蹦达下去会得个半身不遂,所以往他脸上洒泡尿让他清醒清醒,他妈后半生还靠他养活呢,算是替他妈着想吧,他妈没有错,另外,也是重要的一点,怕他在网上撒野,用自已还没有搞懂的法律来糊弄那些对法律不熟悉的公众,也算是在论坛里洒了一些灭害灵吧。

一个人,一个党。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2 上午6:51


如果说,一个拥有百万军队的党,被一个人颠覆了的话,那这个人,只能是毛泽东。





如何访问博讯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2 上午6:40   [ 更新时间:2009-8-12 上午6:41 ]

     博讯上有一些消息,比如说关访民啦等等,比较及时。
    一个是下载翻墙软件来访问,一个方法是访问http://go2.appspot.com,然后在里面输入网地址,即可访问。

[转]快讯:北京维权人士周莉被警察传唤

发布者:罗加久,发布时间:2009-8-12 上午6:31

博讯消息,今天早晨8点多,警察来到北京维权人士周莉家中,传唤她。这次被禁止带手机。她本人不清楚来的警察是哪个部门的。

近期,中国全面打压异议人士,封锁言论,任意逮捕、威胁发表文章的网络作者,对律师也大开“杀戒”,中国今年的政治进入罕见的严冬。

严重倒退!中国正进入“无律师”的新时代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8月12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获悉,广州律师刘士辉先生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李蕊蕊的遭遇后,主动提出为李蕊蕊提供法律援助。而刘士辉律师因郭飞雄案第六次被司法局约谈,刘士辉在给亲友的短信中说:“广州市司法局现在又给我戴紧箍咒了,今天又通知我和我们所主任去司法局接受谈话,这已经是第六次了,这次的主题是什么不得而知,但我分析与郭飞雄案有关。”
    
    中国近期对律师动手,发出命令,禁止律师为“不稳定”的案子辩护,其实,这些“不稳定”的案子,多是官员侵蚀百姓、欺压百姓的事例。最近中国在司法独立上的进一步恶化,律师只有当“摆设”才能生存,这样的“律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使得中国进入“无律师”时代!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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