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工商所“四措并举”开展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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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多次召开所务会,传达贯彻上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来抓紧抓实。对照创建标准、任务和要求逐一分解各项任务指标,做到所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一般干部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窗口服务,做到高效便民。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组织开展了“为发展服务”学习和专题讨论,牢固树立“立足小窗口,服务大发展”意识。通过树立“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个祝愿”服务准则,建立和完善《登记注册优质服务规范》等工作制度,坚持推行窗口服务前移,建立“便捷通道”,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赢得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突出创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以大面老城区主要道路、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取缔无照经营,督促亮照经营,规范旅馆、中介机构、废旧收购、户外广告设置以及食品经营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规范了4个集贸市场278户食品经营户亮证经营行为,督促其建立进(退)货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规范中介机构23家、废旧收购26户、旅馆32家、户外广告6户。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自律。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栏、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另一方面,工商所工作人员还充分利用市场巡查、经营主体普查、专项检查、年检验照等时机,不断向广大经营者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经营者对创建活动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加入创建行列。 下一步,该所将结合自身职能,强化对经营性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以及健全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监督、投诉、处置和抄告机制,督促市场提升城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交易有序、卫生整洁,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