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 I Am,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
Fo-Guang University, I-Lan
Fo-Guang University, I-Lan
我在佛光傳研的日子
選課規劃一年級上學期:200609必修選修
旁聽
一年級下學期:20070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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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上學期:200709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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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下學期:200802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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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佛光大學傳播學研究所九十五學年度修業流程與規定95.3.1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三學年度後學生適用 第一條.佛光人文社會學院(以下簡稱本校)傳播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為督促本所碩士班研究生進修,並維持良好學習品質,特訂定本修課規則。 第二條.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至少應修滿三十六個學分,另需撰寫碩士論文(六學分),並通過學位考試。 第三條.本所學分抵免方式,應依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學分抵免辦法辦理。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學分抵免辦法另訂之。 第四條.本所碩士班研究生在學期間,必須依下述修課規定選讀相關課程:
第五條.本所碩士班研究生每週至少半天〈連續四堂課〉需擔任本所教師之助理,協助處理教學研究相關工作。 第六條.論文指導教授以本所專任教師擔任為原則,經所長同意,得聘請其他系所或他校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教師擔任,須經所務會議通過。 第七條.本所碩士班研究生於入學後隨時可向所方提出申請「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及研究方向之選定」,但最遲須入學後第二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 第八條.指導教授選定之後,除非有充份理由,取得原指導教授或所長簽証同意,並經所務會議通過,否則不得更換指導教授。 第九條.本所修業流程及規定另訂之,其他未經規定事項,悉依本校學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修業規則經所務會議通過,送教務會議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課程架構
本所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 42 學分 ( 含論文 )( 一 ) 專業必修 15 學分 ( 二 ) 專業必選 4 學分 ( 三 ) 專業選修 17 學分 ( 四 ) 論文 6 學分 開課查詢[LINK] 各項表單格式下載[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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