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
A. 期刊論文
1999a〈美、英二國生物科技政策諮詢機構〉,《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第2期,,頁11-18,1999年。
1999b〈胚胎植入前遺傳診斷的倫理與法律問題〉,《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第3期。
2000〈GMOs的法律問題與管制模式分析〉,《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14期。
2002〈懲罰性賠償金之法理與應用—論最適賠償金額之判定〉,《臺大法學論叢》,31卷3期,頁237-284。
2003a〈基因資訊與保險:社會政策與法理分析〉,《北大法律評論》,第5卷第1期,2003年,北京。
2003b〈反反胚胎商品化的一些法律論證〉,《律師雜誌》,285期,頁47-61。
2003c〈基因專利違反道德?〉,《應用倫理研究通訊》,27期,頁55-63。
2004a〈誹謗罪之體系建構與法理分析:二元化言論市場管制模式〉,《臺北大學法學論叢》,52期,頁101-140。
2004b〈生物技術專利之最適範圍:產業政策與法律分析〉,《臺大法學論叢》,33卷5期,頁153-214。
2006〈建立傳統知識財產權之基本法理問題:經濟效率之觀點〉,《知識産權文叢》,13卷,頁19-31。
2007a〈生物法律議題中的失落環節—程序正義〉,《法律與生命科學》,1期,頁2-7,2007年4月。
2007b〈英文生物法律專業期刊:趨勢與特徵簡介〉,《法律與生命科學》,1期,頁25-30,2007年4月。
2008a〈藥物基因體學之政策與法律議題分析〉,《法律與生命科學》,4期,頁1-17,2008年1月。
2008b,何建志、郭蕙寧,〈美國ELSI研究之新興發展〉,《法律與生命科學》,5期,頁1-7,2008年4月。
何建志,2008年6月,〈台灣生物資料庫之倫理、法律、社會議題研究:回顧與政策分析〉,《臺灣科技法律與政策論叢》,5卷7期,頁119-166。
2008c〈基因檢驗與基因歧視:問題本質與解決方案〉,《法律與生命科學》,6期,頁23-44,2008年7月。
2008d,范建得,何建志,〈再生醫學與複製科技之衝擊與制度回應〉,《法律與生命科學》,7期,頁1-11,2008年10月。
2009a,何建志,〈台灣DNA親子鑑定管理規範檢討〉,《法律與生命科學》,第3卷第1期,頁1-17,2009年1月。
2009b,何建志,〈台灣地區基因檢測態度調查與結果分析〉,《法律與生命科學》,第3卷第2期,頁1-32,2009年4月。
2010a,何建志,〈台灣H1N1疫苗接種後不良反應事件之因果關係:科學不確定性與法律舉證責任〉,《法律與生命科學》,第4卷第1期,頁1-22,2010年1月。
2010b,何建志、莊馥嘉,〈美國Cedillo疫苗訴訟案件評析:法律、科學與財務涵意〉,《法律與生命科學》,第4卷第1期,頁23-34,2010年1月。
2010c,潘元偵、何建志,〈人體生物資料庫與利益回饋—制度比較與檢討〉,《法律與生命科學》,第4卷第2期,頁26-41,2010年4月。
2010d,何建志、溫珮君,〈藥物仿單標示外使用之合法性問題研究〉,《法律與生命科學》,第4卷第3期,頁1-23,2010年7月。
B. 論文集著作
2001〈憲法上平等條款與違憲審查:由空洞概念到價值權衡〉,判解研究彙編(五)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八十九年第五屆法學論文徵選得獎作品集,頁107-133,財團法人務實法學基金會,台北。
2003〈就業基因歧視的法理問題與因應之道〉,收錄於林子儀與蔡明誠編,《基因技術挑戰與法律回應-基因科技與法律研討會論文集》,頁77-125,台北:學林,2003年。
2006〈現行法中之道德管制及其正當性〉,收錄於《法律哲理與制度(基礎法學)—馬漢寶教授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台北:元照出版,頁139-176。
C.專書
2003《基因歧視與法律對策之研究》,台北:元照出版(簡體字版《基因歧視與法律對策之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D. 翻譯著作
1995〈少年司法制度之前途─該是廢除的時候了?〉,《律師雜誌》,1995年1月、2月。
1999a〈加拿大三理事會政策宣言:涉及人類研究之倫理指導〉,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1期,頁34-42,1999年1月。
1999b〈對某些女性主義者質疑產前診斷的批評〉(D.C.Wertz & J .C.Fletcher著,何建志、鍾芳樺譯,上篇刊載於,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3期,頁9-27,1999年7月;下篇刊載於,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4期,頁27-42,1999年10月。)
2000〈基因隱私法範本〉(George J. Annas等著)《生物科技與法律研究通訊》,7期,頁6-21,2000年7月。
2007〈自動化權利管理系統與著作權限制及例外規定〉,Nic Garnett著,Automated Rights Management Systems and Copyright Limitations and Exceptions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文件SCCR/14/5,2006。[本件翻譯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屬翻譯委託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有,使用本著作應符合著作權法及其合理使用規定。]
2008〈瑞士聯邦人類基因檢驗法中譯〉,何建志、陳麗娟譯,《法律與生命科學》,6期,頁45-57,2008年7月。
2009 史迪芬‧平克著 何建志 譯,〈尊嚴之愚昧:保守派生命倫理學最新、最危險的計策〉,《法律與生命科學》,3卷3期,頁1-10,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