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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turalisticInterpretationOfKripkeanModality-cn

克里普克模态性的一个自然主义解释

(初稿,2007.10.9

 

叶峰*(北京大学哲学系)

yefeng@phil.pku.edu.cn

http://www.phil.pku.edu.cn/cllc/people/fengye/index.html

 

摘要: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是目前分析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是许多形而上学思辨的基础。这些思辨往往承诺一些超出物质世界之外的形而上学实体,如抽象实体或独立于物质的精神实体或属性,显得与自然主义相冲突。本文提出一个对克里普克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作为自然主义者对这些形而上学思辨的回应。本文还将这个自然主义解释与最近几年来在这个领域中最活跃的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和Soames的直接指称理论作比较,说明这个自然主义解释能够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困难。

 

§1 引言

        自从克里普克的《命名与必然性》(Kripke 1980)发表后,克里普克提出的“形而上学可能性与必然性”,成为分析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许多哲学论证、思辨以它为基础。克里普克所提出的,存在后天必然命题与先天偶然命题的思想,更被认为具有重大的哲学意义。有学者认为,它是对传统的,弗雷格、卡尔纳普所拥护的一些分析哲学观念的深刻挑战(参见Chalmers 2006a, 2006b);更有学者认为,它革命性地修正了一些传统的分析哲学观念,使得分析哲学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参见Soames 2006a)。最近二、三十年来,国际学术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一直在继续着,包括对克里普克的理论本身的深化、改进,也包括相反的,对克里普克所反对的“描述理论”的改进与辩护。其中,Chalmers等人提出的“二维语义理论”与Soames对二维语义的批评,是最近几年在这一领域中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研究。

        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见Chalmers 2006a, 2006b),目的在于对克里普克提出的后天必然命题与先天偶然命题,作一个符合传统分析哲学观念的解释。Chalmers认为,传统分析哲学建立了意义、理性认知能力与模态性之间的“金三角”联系:首先,弗雷格提出一个语句有所谓的涵义sense)。涵义是一个语句的意义的一个成分,可被理性认知能力把握,而涵义又决定语句的真值。这建立了意义与理性之间的联系,即理性,通过把握涵义,而可以先天地认识一些真理。特别地,对一个“AºB”这样的陈述,

(1)      AºB是先天的,当且仅当AB的涵义是等价的。[1]

AB的涵义等价”指的是,以AB的成分的涵义为基础,通过逻辑分析的手段,可以得出AB的真值相同(或指称相同)。等价关系(1)将一个语句的先天性,即可被理性先天地认识这一认识论特征,与语句的意义联系起来。其次,卡尔纳普将一个语句的内涵intension)定义为一个由事物的可能状态到真值的映射。因此,一个必然地为真的语句,即在事物的任何可能状态下都为真的语句,就是一个内涵恒等于真的语句。内涵也是一个语句的意义的一个成分。不难看出,内涵应该由弗雷格的涵义决定,即涵义不仅决定了语句在事物的现实状态下的真值,也决定了语句在事物的任何可能状态下的真值。这建立了意义与模态性之间的联系,即必然真理就是由语句的涵义决定而在任何可能状态下都为真的判断。特别地,

(2)      AºB是必然的,当且仅当AB的涵义是等价的。

这也是将必然性的来源归结为语言,即一个陈述之所以为必然真理,是因为陈述本身的涵义,而不是因为外部世界由于某种独立与我们的理性的原因“必然地如此”。(1)与(2)一起,就建立了理性认知能力与模态性之间的联系,即

(3)      AºB是先天的,当且仅当AºB是必然的。

它与自康德以来被普遍接受的一些哲学观念相符合。(1)与(2)提供了先天性与必然性之间的联系的一个语言哲学解释。克里普克的后天必然命题与先天偶然命题似乎是对这些观念的一个挑战,它们至少在表面上与(3)相矛盾。Chalmers认为,二维语义理论可以保持意义、理性与模态性之间的“金三角”联系,即保持(1)、(2)与(3),以及保持传统分析哲学中从语言的角度解释必然性的来源的思想(Chalmers 2002a),同时它可以对克里普克的后天必然命题与先天偶然命题的例子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它们不与这些传统观念相矛盾,消解它们所带来的挑战。

        Soames2005a)则对二维语义理论提出了一系列的批评。Soames坚持认为,克里普克的后天必然命题与先天偶然命题的例子,确实粉碎了先天性与必然性之间的联系,且二维语义理论并不能恰当地解释这些例子。Soames认为,解释后天必然命题的唯一方法,是承认存在可想象的,因此是认识论上可能的,但却不是“真正可能的”,即不是形而上可能的事态。因此,认识论可能性不蕴涵形而上可能性,反之形而上必然性也就不蕴涵认识论必然性即先天性。它意味着形而上学必然性的来源不是语言与理性认知能力,与传统观念相矛盾。形而上必然的真理,是一种特殊的形而上学真理,既有别于偶然的事实真理,也有别于先天的、由语言的意义决定的、仅仅依理性的反省就可认识的真理。这被认为是克里普克的革命性发现(Soames 2005b, 2006a)。ChalmersSoames之间有过一些往来的争论(见Chalmers2006c, Soames 2006b, Chalmers 2006d),但其中还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本文有两个目的:首先,本文要在自然主义(即物理主义)的框架下,对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提出一种解释。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是目前分析哲学中许多形而上学思辨的基础。这些形而上学思辨往往承诺一些超出自然物质世界之外的形而上学实体,比如抽象实体,或独立于物质的精神实体或属性,显得与自然主义相冲突。特别地,Chalmers2005)试图以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及二维语义理论为基础,论证一种形式的心物二元论,反驳物理主义。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解释模态性,是自然主义者对这些形而上学思辨的回应。它将消解这些以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为基础的形而上学思辨,包括Chalmers的反物理主义论证。简单地说,既然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本身可以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得到合理解释,自然主义者可以认为,这些形而上学思辨中所包含的任何有效的哲学论证,都能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得到解释,不会导致反自然主义的结论[2]。这个解释蕴涵着,克里普克的所谓形而上学模态性,其实是与物理可能性、必然性同类的模态性概念,即它是受经验条件约束的模态性。因此,克里普克的所谓形而上学可能性,就像物理可能性一样,不是最一般的可能性;克里普克的后天必然的真理,也就像后天的但物理上必然的真理一样,是很自然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哲学意义。另一方面,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最一般的可能性还是与人类的理性认知能力密切地相联系的,因此,传统的将必然性的根源归结为理性认知能力的思想,在形式上还是能够被挽救的,虽然是在自然主义的背景之下进行。

        其次,本文要说明,这种自然主义解释,使得我们能够解决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与Soames的直接指称理论各自遇到的问题,也能够对他们之间的争议作出自然的解释。本文认为,Soames对于二维语义对后天必然命题的解释的责难并不成立,但是,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二维语义在解释后天必然命题时是不必要地繁琐,因此的确不如Soames建议的,承认认识论上可能但形而上学上不可能的事态的解释。但本文又认为,Soames(或克里普克本人)面临着对他们所谓的“形而上学模态性”的认识论难题,即不能解释他们关于形而上学模态性的论断是什么性质的真理,我们如何获得那些真理等等。这是Soames的理论的最主要的问题。对克里普克的“形而上学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则可以消解这个认识论难题。另一方面,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的最实质性的问题是,它缺乏一个独立的意义理论,因此它是循环的:Chalmers试图以二维语义理论为基础来描述涵义sense)或概念的内在内容narrow content)等等,但他只给了一个循环的描述,因为,二维语义理论预设了对涵义或内在内容的直观理解,而当他用二维语义理论回过头来定义涵义与内在内容时,又没有增加任何新的东西,来进一步说明涵义与内在内容是什么。与之相反,我们对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是基于一个独立的自然主义语义理论。在一个独立的语义理论的基础上,才能非循环地描述涵义、内在内容等等在模态语境中的作用。

        本文的§2将简要地介绍有关自然主义与自然主义语义理论的背景,§3则叙述对克里普克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最后,§4将讨论ChalmersSoames的理论中的问题。

                

§2 自然主义与自然主义语义理论

        在现代分析哲学中,尤其在分析的心灵哲学中,“自然主义”(又称“物理主义”),指的是与心-物二元论相对立的一种基本哲学态度。不过,自然主义、物理主义与心-物二元论,都有由弱到强的各种形式,因此有时界限并不是很清晰。为了明确起见,这里将本文所假设的自然主义的基本观念概括为如下三个要点:[3]

(1)      存在着的事物就是这个宇宙中实际存在的事物,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2)      心、心灵属性、心的认知能力与过程,原则上可归约为大脑神经元的结构、属性、活动过程或功能,而且是自然进化的产物。

(3)      特别地,心对事物的认识,只能是通过这个宇宙中实际存在的大脑与其环境中实际存在的物质对象的物理上的相互作用来完成;同样地,心灵中的所谓内在表征inner representation)与它们所表示的外部事物的语义表示关系(包括指称关系),也只能通过大脑与其环境中实际存在的物质对象之间的物理联系来实现。

        要点(1)对于我们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解释模态性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它意味着所谓的可能世界、仅仅是可能存在的对象、以及可能但非现实的事态等等,都不存在。真正存在着的,仅仅是宇宙中的人类在想象或描述所谓的可能世界、可能对象、可能事态等等的时候,大脑中的活动及创造出的词句。当然,人类之所以能够想象不存在的事物或事态,是由于人类所处的环境的多样性,即事物在一时一地与在它时它地会处于不同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时空上的局部范围看作一个可能世界,那么不同的可能世界可以都存在于这个现实的宇宙中。在这样的环境中,人类的大脑进化出了想象能力。因此,从自然主义的角度来说,理解模态性,在于考察大脑想象事物的方式,以及大脑中的想象与多样化的但现实的外部事物之间的语义对应关系。[4]

        要点(2)是对(1)的进一步限定。其中的“原则上可归约”的确切涵义,以及究竟归约为什么这一问题,都是分析的心灵哲学中的各种自然主义理论之间正在争论的问题。这里我们不假设对它们的任何一个具体的回答,而只强调它们共同的一面,即断言没有独立于现实物质世界的,属于的,特殊属性、能力等等。这体现在要点(3)中。

       要点 3)蕴涵着,语言与事物之间的语义关系,包括专名、通名与个体事物或事物的类之间的指称关系,以及语句与事态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根本上是现实世界中作为物质对象的具体的语音文字与其他物质对象之间的关系。语词不会自己神秘地指称事物。大脑通过眼睛、耳朵识别具体的语音文字,将语音文字与大脑中由神经元实现的内在表征相联系,再通过身体,将内在表征与它们所表示的事物相联系,才使得语词指称事物。这种联系,最终只能由现实世界中的物理联系来实现。这里,大脑中的内在表征与外部事物的表示关系,是语义关系中真正重要的环节。在心灵哲学中,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刻画这种内在表征与外部事物之间的表示关系的理论,称为意向性自然化或表征内容自然化(naturalizing intentionality, naturalizing content)理论。它是自然主义框架下的意义与指称理论,也是对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的基础。

        已经有数种意向性自然化理论被提出来(参见Adams 2003),但它们也都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的对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以作者提出的一种新的意向性自然化理论为基础。下面简要地概述这个理论。详细的论述可见Ye (2007a, 2007b, 2007c)

        这个理论假设,一个词项在一个大脑中表达express)一个作为内在表征的概念,而概念可表示represent)外部事物或它们的属性。一个普通名词表达的概念称为一般概念,它可表示一类外部事物;一个专名表达的概念称为个体概念,它可表示单个外部事物。例如,“水”可表达一个一般概念;“晨星”可表达一个个体概念。“概念”在这里指的是个体大脑中的内在表征(inner representation, mental representation),而不是弗雷格意义上的,作为公共对象的,可被多人共同“把握”的,作为抽象实体的概念。对自然主义者来说,大脑只会产生一些作为内在表征的神经元结构,不会“把握”大脑“之外”的,作为抽象实体的概念。而且,“把握”只是一个比喻式的,科学上不明确、不严格的说法,它还隐含地预设了一个具有超物理的“把握”能力的心灵实体。

        该理论还假设,一个概念由一些特征描述summary features)与一些范例描述exemplars)构成[5]。一个概念的一个特征描述本身也是一个概念,它描述了原概念所表示的事物的一些属性。比如,某人的“水”这个概念可能含有“液体”、“透明”等特征描述;某人的“晨星”这个概念可能含有“星体”、“早晨可见”等特征描述。一个概念的一个范例描述则是大脑中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记忆,通常是对在学习或应用这个概念时感知过的,这个概念所表示的一个特定对象的记忆。比如,某人的“水”这个概念,可能含有对自己见过的水的记忆;某人的“晨星”这个概念,则可能含有对见过的晨星的记忆。一个范例描述,除了包含对某个感知过的具体事物的知觉形象的记忆,还可以包含描述该具体事物的属性的特征描述,以及对感知该事物的时间、地点的描述。

        该理论还假设,一个概念所表示的对象,由一些语义规则及概念中的特征描述与范例描述决定。不同类型的概念需要不同的语义规则。对于表示自然类的概念,如“水”,语义规则可大致表述如下[6]:首先, 概念中的范例描述表示一些具体事物,它们通常是这个概念的拥有者在学习、应用这个概念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的这个概念的实例。这种表示关系,是由范例描述中包含的关于所表示对象的时空位置信息及知觉形象信息等等决定的,它最终是由大脑中实现这些信息的表征的神经元,通过眼、耳、手等,与外部物质对象之间的生物-物理联系来实现。这些由一个概念中的范例描述所表示的具体事物,称为这个概念的范例。然后,一个自然类概念所表示的所有对象,就是与这个概念的范例有同样的内在结构且具备这个概念的特征描述所表示的属性的事物。该理论假设,一个概念中的范例描述与特征描述都有权重。语义规则不要求一个概念所表示的对象具备这个概念的所有特征描述所表示的属性,或与这个概念的所有范例有同样的内在结构。只要被具备的属性与有相同内在结构的范例的总权重达到一定程度即可。对于自然类概念,这个理论假设,如果有范例存在,那么范例有着远高于一般特征描述的权重。这意味着,此时,这个自然类概念所表示的对象,由概念的范例的内在结构决定。比如,某人的“水”这一概念可能包含一个范例描述,表示“过去见过的那些无味的、透明的、可以解渴的、江河里流的或水龙头里流出的液体”。那么,他的“水”概念就一般地表示,“所有与过去见过的那些无味的、透明的、可以解渴的、江河里流的或水龙头里流出的液体有相同内在结构的事物”。

        表示单个事物的个体概念的语义规则,与自然类概念的语义规则相似。比如,某人的“晨星”概念,可能包含一个范例描述,表示“过去早晨看到的,在东方如此这般位置的明亮星体”。他的“晨星”概念则表示“与过去早晨看到的,在东方如此这般位置的明亮星体同一的事物”。这里,物体的同一性可理解为时空上的连续性。所以,假如过去早晨看到的,在东方如此这般位置的明亮星体,与过去傍晚看到的,在西方如此这般位置的明亮星体,事实上具有时空上的连续性,则这个“晨星”概念,事实上也表示过去傍晚看到的,在西方的如此位置这般的明亮星体。

        由于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可表达不同的概念,这里的语义规则,不是在描述一个词的所谓公共意义。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可表达不同的概念,是客观事实。因此,描述一个词的所谓公共意义,在于以某种方式描述这些不同的概念之间的共同性或相似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先天地假设一个词表达一个唯一的、公共的概念。如果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所表达的概念是非常相似的,那么,我们可以以一个大脑中的概念作为其他概念的代表。但是,如果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所表达的概念很不相似,那么,假设这个词表达一个唯一的、公共的概念,在科学上就是错误的。它是一个大脑主观地将自己的意图投射到外界的结果,而不是客观地观察真实存在着的大脑活动后得出的结论。另外,通过不同大脑之间的语言交流,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所表达的概念可以互相影响。描述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所表达的概念之间的共同性、相似性、及互相影响的状况等等,可能需要用到统计学、博弈论等数学方法。这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研究课题。但是,这对于在哲学上探讨认识论、本体论、与模态性概念问题也许是不相干的。假如由于某种原因地球上只剩下一个人活着,那么就不存在这个社会性问题,但哲学上的认识论、本体论、与模态性概念问题,应该还是同样的问题。我们也可以作一个理想化的假设,即假设社会中不同大脑之间都有着相同的经验与最充分的交流,使得所有大脑都具备了基本相同的记忆、知识、对词义的理解等等。这样,我们也可以忽略由于不同的大脑之间的差异所带来的问题。这样一种理想化假设,与许多科学研究中的理想化假设是相似的。因此,在本文中,我们不再考虑由于一个词在不同的大脑中可表达稍许不同的概念所带来的问题。

        该理论还假设,如果一个概念的一个特征描述有着最高的权重,那么这个特征描述成为这个概念的必要条件,即这个概念所表示的对象必须具备这个特征描述所表示的属性。比如,“是男性”是“单身汉”这个概念中的必要条件。又比如,表达一个概念在大脑的整个概念框架中的分类属性的特征描述一般是必要条件,如“狗”这个概念中的特征描述“动物”。必要条件的存在,使得一些语句成为依概念的结构与语义规则为真的语句,即分析的真理,如“单身汉是男性”或“狗是动物”等等[7] 。逻辑真理及分析真理的逻辑后承也是分析真理[8]。类似地,如果一个自然类概念有范例,那么由自然类概念的语义规则,这些范例必定属于这个概念。比如,“水”这个概念的范例描述一般可表达为“过去见过的那些无味的、透明的、可以解渴的、江河里流的或水龙头里流出的液体”。因此,

(4)      过去见过的那些无味的、透明的、可以解渴的、江河里流的或水龙头里流出的液体是水。

就是分析的。这里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

(5)      水是无味、透明的。

是分析真理。(4)中的“过去见过的”这个限定是非常重要的。(4)之所以是分析的,是由于我们现有的“水”这个概念,是来源于过去见过的那些水的例子。因此,给定现有的“水”这个概念, 那些例子一定是水。但作为一个自然类概念,“水”表示的是所有与那些例子有相同内在结构的事物。因此,假如地球的环境明天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么有可能与过去的那些例子有相同内在结构的事物,变得不再是透明、无味的了。所以,一般地,我们并不将“透明、无味”作为“水”的必要条件。因此(5)不是分析的。

        最后,这种分析的真理也是先天的,即给定了这个概念以后,大脑不需要其它作为经验证据的信息,就可以合理地认识到这个真理。这里要注意的是,传统哲学中的“先天性”概念预设了一个超自然的认知主体,而对自然主义者来说,只有作为自然进化结果的大脑,没有所谓的超自然的认知主体。大脑的概念框架的形成,当然依赖于过往的经验,所以没有绝对地不依赖于经验的东西。但是,我们依旧可以在自然主义的背景下,合理地定义“先天性”这一概念。它将不同于它传统意义上的“先天性”,但它对我们理解与描述大脑的认知过程,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对大脑表征外部世界与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方式描述。特别地,如果大脑依某一时刻的概念框架中的概念的结构,就可以认识到一个陈述为真理,那么该陈述就是先天的。[9]

 

§3 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

        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真正存在的是大脑在想象活动中构造出的对所谓的可能事物或状态的描述。因此,对模态性概念的自然主义解释,就是用这些描述来解释各种模态性概念。我们将假设上一节所提到的自然主义语义理论以及它所蕴涵的分析性概念,同时我们也假设已经有了一个合理的,自然主义背景下的先天性概念。这些都是先于模态性概念,且相对独立于模态性概念的。

       我们假设一个语言,其中含有专名、普通名词、表示属性的形容词、幕状词等等。 一个场景描述scenario description)由语言中的一些语句构成。一个大脑想象一个场景,即一个所谓的可能世界,意味着大脑在考虑(或把玩,entertain)一个场景描述[10]。大脑可以考虑许多场景描述。大脑还可以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想象“所有场景描述”,也就是所谓的“所有的可能世界”。这里,大脑是在用另一层次的语言表达对场景本身的想象(而不是对场景中的事物的想象)。大脑中所存储的关于现实世界的所有知识,也构成一个场景描述,称为现实描述。大脑能够将它所接受的现实描述,与它想象一个场景时把玩的其他场景描述区分开。

        我们只考虑逻辑上一致的场景描述。这是我们关于场景描述的第一个约束性条件:

(1)    场景描述必须是逻辑上一致的。

另外,场景描述一般不是逻辑上完备的,即一般存在语句S,使得SØS都不被一个场景描述中的语句逻辑地蕴涵。特别地,现实描述一般是不完备的,因为大脑不会有关于现实世界的完备的知识。

        如果一个词同时被用在现实描述与另外一个场景描述中,它的最核心的词意应该是一样的,否则,为避免误解,在那个场景描述中就应该换一个词。比如,假设一个人在描述一个想象的场景时称“狗不是一种动物”,我们会说他所使用的“狗”或“动物”这个词的核心词意已经被改变了,因此,为避免误解,在这个描述中最好换一个词。对于一个大脑来说,保持一个词的词意,就是保持这个词在大脑中表达的概念。我们认为,保持核心词意,就是保持概念中权重最大的特征描述与范例描述。特别地,包含这个概念的分析陈述应该被保持。所以我们约定,

(2)      场景描述中包含所有含有相关词项的分析陈述。

比如,如果一个场景描述用到了“单身汉”、“狗”、“水”等这些词,那么它就自动地包含“单身汉是男性”,“狗是动物”,以及§2中的(4)等等那样的分析陈述。然后,场景描述的逻辑一致性就排除了与这些词的核心词意相冲突的陈述。

        大脑在想象一个场景时,除了创造一个场景描述,还会将想象的场景中的一些事物,与真实世界中的事物等同起来。比如,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他在总统竞选中失败了,然后说,“哦,这是在想象布什”。也就是说,一个想象的场景,可以被想象成是某些真实事物的可能状态。将想象中的事物与真实的事物等同,本身是想象的一部分。大脑在想象时,会选择将哪些想象的事物与哪些真实的事物等同。换句话说,没有对所谓“跨世界同一性问题” 的客观回答。大脑在想象事物时,作为想象活动的一部分,大脑本身决定将哪些想象的事物,想象为与哪些真实的事物为等同的事物。这与克里普克将可能世界理解为现实世界中的事物的可能状态相似,但是我们强调,真正存在的是想象活动本身,包括想象活动中产生的场景描述,而不是客观的、独立于大脑的可能状态。大脑也可以选择不将想象中的事物与真实的事物等同,比如我们想象孙悟空时就是这样。

        所以,除了现实场景描述之外,构成其它场景描述的语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描述想象的场景中的事物的语句;一类是陈述想象的场景中的事物与真实的事物的等同性的语句。前者称为场景描述语句,后者就称为等同性语句。一个等同性语句具有这样的形式:

a=@b

其中,ab可为专名、通名、或幕状词;“@”读为“现实世界中的”;而这个等同性语句可读为:“(这个想象中的)a就是现实世界中的b”。我们约定,

(3)      如果一个专名或通名a同时出现在现实描述与一个场景描述中,则a=@a一定是该场景描述的一个等同性语句。

这个约定是合理的,因为不然的话,为避免误解,该场景描述应该选用一个新的词,而不是在现实描述中已经用过的a

        1)、(2)、(3)是对于场景描述的最基本的约束性条件。这些条件都是基于对场景描述的一致性、清晰性、无歧义性等语言上的要求。构造场景描述是大脑的想象活动,不是在描述客观世界。因此,最基本的约束条件仅仅是一致性、清晰性、无歧义性等等这些对想象活动自身的要求,不涉及场景描述与外部事物的关系。

        一个场景描述不直接描述客观世界,但是可以被用来以某种方式表达我们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为了这些目的,除了以上的约束条件外,我们还常常会考虑其它附加的约束性条件。最主要的有两种附加的约束。一种是要求场景描述不违反某一类自然规律,如物理定律,或所有自然规律(包括物理、化学、乃至生物规律等)。这些可表达为:

(4)      物理约束)场景描述不与物理定律相矛盾;

(5)      自然律约束)场景描述不与自然规律相矛盾。

这里的物理定律或自然规律当然指的是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或自然规律。对现实世界的物理定律或一般自然规律的认识是后天的。所以,一个场景描述是否遵从了物理约束或自然律约束,是一个后天的问题。我们需要后天的经验知识,才能断定一个场景描述是否遵从了物理约束或自然律约束。比如,假设一个场景描述违反了能量守恒定律,或描述了一条狗在说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它违反了物理约束或自然律约束。也就是说,物理约束与自然律约束是经验条件约束,它们中的条件涉及到现实世界的经验事实、规律等。

        另一类附加约束是所谓等同性约束。它是加在等同性语句上的约束,限制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声称想象场景中的一个(或一类)事物与现实世界中的一个(或一类)事物是同一的。最典型的这种等同性约束,就是克里普克建议的等同性约束。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克里普克其实是在建议,假设现实世界中的水的分子结构是H2O,那么如果我们想象一种液体的分子结构是XYZ,我们就不能同时声称,这种想象的液体是就水,或者说,我们不能声称我们是将水想象成这种液体。克里普克认为,一些事物有所谓本质属性,而且如果P是现实世界中的a的本质属性,那么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 a都必须具有属性P。在我们的自然主义解释中,这可以表达为:

(6)      (本质属性约束)事物有本质属性,而且,如果一个场景描述包含了等同性语句a=@b,而谓词P表示了现实世界中的b的一个本质属性,则该场景描述不得与P(a)相矛盾。

 由于“现实世界中的b具有属性P”是后天知识,因此,一个场景描述是否遵从了本质属性约束,是一个后天的问题。我们需要后天的经验知识,才能断定一个场景描述是否遵从了本质属性约束。所以,本质属性约束与物理约束、自然律约束一样,是经验条件约束。它与物理约束、自然律约束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是约束等同性语句,而不是约束对想象中的事物本身的描述。克里普克对哪些属性是本质属性也作了进一步的建议。这可以概括为:

(7)      (克里普克约束)条件(6),而且,内在结构是自然类的本质属性,起源是个体事物的本质属性,自身等同性是一般事物的本质属性,等等。

因此,水的分子结构是水的本质属性。由于我们需要后天的经验知识,才能断定水的分子结构是H2O,或XYZ,或ABC,或任何其它结构,所以我们需要后天的经验知识才能断定,一个包含“水是XYZ”,或“水是H2O”,或“水是ABC”的场景描述,是否遵从了克里普克约束。

        以上是对场景描述的说明。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各种意义上的可能性,就是遵从各种约束条件下的可想象性,它们可以这样定义:假设S是一个语句,

(8)      S最一般地可能的,假如大脑可以构造一个包含S且遵从最基本的约束条件(1)、(2)、(3)的场景描述。

(9)      S物理可能的,假如大脑可以构造一个包含S且遵从约束条件(1)、(2)、(3)、(4)的场景描述。

(10)  S克里普克可能的,假如大脑可以构造一个包含S且遵从约束条件(1)、(2)、(3)、(7)的场景描述。

这里的“大脑可以构造”应理解为,“大脑实际地构造了”,或者“正常的大脑,在掌握了一些抽象的程序性知识,且处于某个恰当的初始状态及理想的运行环境中后,将会构造”。各种必然性概念可以用相应的可能性概念定义。

        与先天性相联系的是最一般的可能性,即(8)中的可能性:

(11)  假如S是最一般地必然的,即大脑不能构造一个包含ØS且遵从约束条件(1)、(2)、(3)的场景描述,则S是先天的。

11)中的条件意味着,ØS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不可想象的。这是先天性的一个充分条件。不过,“S是先天的”仅仅要求,“S在现实世界中为真”是先天可知的,这并不直接蕴涵ØS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不可想象的。如果语句S中不提及现实世界,那么,先天地认识S的方式,似乎只能是认识到ØS不可想象,也就是说,认识到不论哪个场景描述可以成为现实描述,它都不能与S相矛盾。但是,如果句S中提及了现实世界,那就有可能“S在现实世界中为真”是先天可知的,但ØS并不是不可想象的。典型的这种语句的例子是:

(12)  现实世界中的那个PP

如果我们在一个场景描述中可以使用“现实世界中的那个P”这样的慕状词[11],那么,一个场景描述显然可以包含“现实世界中的那个PP”而没有矛盾。因此,(12)不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必然的。但“(12)在现实世界中为真”显然是先天可知的。所以,(11)只是先天性的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12)是克里普克的所谓先天偶然命题的例子。它之所以为先天偶然,只是因为它以某种方式提及了现实世界,从而使得“(12)在现实世界中为真”成为一个平凡的重言式,而同时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场景与(12)相矛盾。

        排除掉(12)这样的特例,我们可以将先天性与最一般的必然性之间的联系表达为:

(13)  假设语句S不提及现实世界,那么S是先天的,当且仅当S是最一般地必然的。

形式上,这与一些传统观念一样,将必然性的来源归结为理性认知能力。在自然主义的框架下这是很自然的,因为,真正存在仅仅是这个唯一的现实世界,而所谓的可能性、必然性等等,是大脑以对这个现实世界的认识为基础来进行的想象活动的各种属性。可能性就是最一般的可想象性,也就是在大脑的理性认知能力所不能先天地排除的。

        另一方面,由于约束条件(4)、(7)依赖于关于现实世界的经验事实,物理可能性与克里普克可能性都依赖于关于现实世界的经验事实。这样,后天但克里普克必然的陈述,就像后天但物理必然的陈述一样,是很自然的,因为这些必然性都是受经验条件约束的必然性。比如,假设在现实世界中水的分子结构确实是H2O,那么约束条件(7)意味着,场景描述不得与

(14)  水的分子结构是H2O

相矛盾,因此不得包含Ø14)。所以,(14)是克里普克必然的。但是,如果我们不顾克里普克约束,我们可以构造一个场景描述,它包含“水的分子结构是XYZ,而不是H2O”,而且包含等同性语句“水=@水”,即我们可以想象现实世界中我们见过的那些水的分子结构是XYZ而非H2O。因此(14)不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必然的。这就如同一个物理学中的结论可以是物理上必然的但不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必然的。

        克里普克的另一个后天必然的例子是:

(15)  晨星 = 昏星。

我们可以构造一个场景描述,其中包含如下场景描述语句与等同性语句:

(16)  晨星 昏星;晨星 = @晨星;昏星 = @昏星。

这些语句是一致的。我们认为(15)不是分析陈述,因为,如上节所述,“晨星”与“昏星”这两个概念中包含两个不同的,有最高权重的范例描述,一个可表达为“过去早晨看到的,在东方如此这般位置的明亮星体”,另一个则可表达为“过去傍晚看到的,在西方如此这般位置的明亮星体”,因此,它们是不同的概念。所以(16)满足了约束条件(1)、(2)、(3)。这说明了(15)不是最一般地必然的,因此是后天的。(16)相当于想象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事物实际上是两个事物。比如,我们可以想象,布什其实是两个神秘人物,在一些场合出现的是一个神秘人物,而在另一些场合出现的是另外一个神秘人物。这种想象是逻辑上一致的,而且我们是在想象,现实世界中的布什其实是两个人,而不是在想象另外两个不相干的人。正是这种想象的可能性,才使得我们可以说,根据经验证据,这个想象是假的。另一方面,如果在现实世界中(15)是真的,约束条件(7)则排除了场景描述(16)。因为,等同性属性Pº=@昏星”被认为是本质属性。既然在现实世界中晨星具有此属性,即在现实世界中P(晨星),约束条件(7)要求场景描述不得与P(晨星)矛盾,即不得与“晨星=@昏星”矛盾。但(16)恰与此矛盾。所以,(15)是克里普克必然的。

        最后,我们对克里普克的所谓形而上学可能性与必然性作一些分析。首先,不论我们是否知道水的真正的分子结构,我们当然可以想象,水的分子结构其实是H2O,或XYZ,或ABC,或任何其它结构。克里普克认为,在所有形而上可能的事态中,水的分子结构应该与现实世界中的水的分子结构相同(不论它是什么),或者反过来说,如果某个可能事态中有一种东西,它的分子结构与现实世界中的水的分子结构不同,那么它就不可能与现实世界中的水是同一的东西。但我们不认为所谓的可能事态真正存在。真正存在的只是想象活动本身,或对想象场景的描述。因此,不存在所谓的“水是否真正可能具有分子结构XYZ”这个问题。问题仅仅是,在想象事物的时候我们可以如何想象。我们认为,对想象事物的基本要求,即对描述想象的场景的基本要求仅仅是,它是一致的、清晰的、无歧义的,即它遵从基本约束条件(1)、(2)、(3)。我们可以在一个场景描述中说:“这种物质(指眼前的一杯水)的分子结构是XYZ”。这没有任何逻辑上的矛盾,也是清晰、无歧义的。而且我们确实是在想象现实世界中的水的分子结构是XYZ,而不是另外一种与水不相干的液体的分子结构是XYZ。也就是说,我们是将想象的场景中的事物与现实世界中的水等同。这也没有隐含地篡改词意。“水”还是指“所有与过去见过的那些无味的、透明的、可以解渴的、江河里流的或水龙头里流出的液体有相同内在结构的事物”。我们的想象,也意味着想象过去见过的那些水的例子的分子结构是XYZ。对场景描述的约束(4)、(5)、(6)、(7)等等,是附加的约束。我们的想象活动可以遵从,也可以不遵从这些约束。

        当然,Soames (2005b, 2006a)认为,可想象性与真正的、形而上的可能性不同,比如,内在结构是水的本质属性,因此,

(17)  在所有真正的、形而上可能的事态中,水的内在结构是不变的。

但是我们要问,命题(17)的真理性的依据是什么?它是什么性质的判断?是分析的,或综合的?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凭什么断言某些是“真正的、形而上可能的”事态而其它的不是?如果(17)是后天的,那么什么经验证据在支持它?这里的难点是,所谓“真正的、形而上可能的事态”这一概念,并不是经验科学中的概念。如果(17)是先天的,那么我们又是如何先天地认识到它的?是因为它是分析的,还是靠某种先天直觉认识它?如果(17)是分析的,这等于说(17)定义了“形而上可能性”,也就是说,对于水来说,依定义,真正形而上可能的事态,就是水的内在结构保持不变的事态。可是,这样定义出的“形而上可能性” 能有什么哲学意义?它并不排除有其它可能事态,因此,为什么不简单地说在有些可能事态中水的内在结构保持不变,而在其它一些可能事态中水的内在结构变了?最后,我们的大脑只能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如果我们是依某种直觉来认识(17),那么大脑如何能够直觉到其它所谓的“真正的、形而上可能的事态”?克里普克、Soames等对这些问题并没有合理的答案。显然,这是由于他们对所谓的“形而上学可能性”作了一种武断的、实在论式的理解。因此,他们必须解释,所谓真正的形而上可能性究竟是什么?它来源于什么?我们如何能够获得关于所谓真正的、形而上可能性的知识?这些是对所谓的形而上学可能性的传统认识论问题,与康德的后天综合知识如何可能这一问题是同类的问题。也许早期分析哲学,如弗雷格哲学、逻辑经验主义等等,还没有解决传统的认识论问题。但是,克里普克新引入的所谓形而上可能性,以及他声称的后天必然命题等等,非但无助于解决传统的认识论问题,还引入了对所谓的形而上学可能性的完全同样的问题。而且,这似乎是不必要的。康德、弗雷格及逻辑经验主义者所关心的问题,是科学的认识论基础问题,而所谓的形而上学可能性,仅仅是一些哲学家的形而上学思辨中运用的概念,对科学并无意义。为了那些形而上学思辨而武断地假设所谓的形而上学可能性,不顾它所带来的认识论难题,在哲学上应该是得不偿失。

        在我们的自然主义解释下,这些关于可能性的认识论难题就不存在了。没有所谓客观的、唯一的形而上学可能性。克里普克可能性只是附加了约束条件(7)的可想象性,是与物理可能性同样性质的可能性概念。(17)确实只是定义了“形而上学可能性”,即克里普克可能性,因此是分析地为真的。它仅仅是给一个附加了一些与束条件的可想象性起了个名字,确实并没有非常特殊的哲学意义。

        描述现实世界中的事物的语句有客观的真理性,基于它们与现实世界中的事物的客观对应关系。一个场景描述,包括其中的等同性语句,则无所谓真假。想象活动的价值在于它们可以以某种间接的方式应用于真实的事物。比如,遵从物理约束的想象,对于在物理学中描述物理系统是有意义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些质点,遵从物理学定律来描述这些质点的运动,然后将想象的场景以某种方式与真实的事物对应,以描述真实的事物的运动。同样,如上所述,最一般的可想象性对于在认识论中刻画先天性也有意义。至于克里普克所建议的约束条件(7),遵从这些约束条件的想象,也会在某些方面更贴近真实世界,或显得更自然、更有用些。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克里普克的建议有其合理性。比如,我们知道,事物的外表属性一般由内在结构与外部环境决定,而内在结构一般更稳定。因此,当我们考虑事物的外表属性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有怎样的变化时,我们很自然地用内在结构来规定想象中的事物与所考虑的真实事物的同一性。也就是说,我们想象,同一事物在不同的环境中表现出不同的外表属性,而不是想象,同一事物在不同的环境中具有不同的内在结构。这主要是由于内在结构是更稳定的属性,而且现实世界中事物的因果联系,是内在结构决定外表属性。以内在结构来规定同一性显然带来语言表达上的方便。但是,恰恰是在说明我们关于内在结构的知识是后天知识的时候,我们需要超出这种约束的想象。比如,我们需要超出这种约束的想象来说明,“水的分子结构是XYZ”是可想象的,因此,(14)是后天的。所以,克里普克所建议的约束条件(7),以及与之相关的克里普克模态性,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科学知识的想象事物的方式,因此对于我们日常描述事物是有用的。但是,除此之外,它并没有什么绝对的哲学意义,而且,超出这些约束的最一般的可想象性以及相关的最一般的可能性概念,在哲学上更有意义些。

       

§4 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ChalmersSoames之争

        限于篇幅,这里不能详细介绍ChalmersSoames的理论或仔细分析他们之间的争论。这里假设读者已经了解他们的理论[12],然后以本文的自然主义解释为基础,分析他们之间最主要的分歧以及他们自身最主要的困难。限于篇幅,这里只能讨论其中几个最重要的问题。

        ChalmersSoames之间最主要的分歧在于,Soames认为,存在认识论上可能的但形而上不可能的事态,而Chalmers否认这一点。如Soames2006b)已经指出的,只要承认了存在认识论上可能的但形而上不可能的事态,要解释语句

(1)      水具有分子结构H2O

的后天必然性,就不需要二维语义理论中的“二维”。因为我们只须指出,在某个认识论上可能的但形而上不可能的事态中,水这种物质的分子结构不是H2O。在本文的自然主义解释下,认识论上可能的但形而上不可能的事态,相应于遵从§3中的基本约束(1)、(2)、(3)但不遵从克里普克约束(7)的场景描述。它们很自然地存在,而且确实解释了如上语句(1)的后天性与克里普克必然性。Chalmers回避认识论上可能的但形而上不可能的事态,是为了回避关于必然性的二元论。但是,在自然主义的解释下,克里普克必然性,是一种与物理必然性具有同等地位的,受某些经验条件限制的必然性。它并不是最普遍的必然性。因此,承认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可能但在克里普克的意义上不可能的事态,并不意味着接受关于必然性的二元论。

        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是这样解释(1)的后天性:设想这样一个可能的场景(scenarioW(XYZ),在其中,江河里流动的、无色、无味、可解渴的液体的分子结构是XYZ。我们不能先天地排除W(XYZ)就是现实世界。Chalmers认为,

(2)      假如W(XYZ)就是现实世界,那么“水”就指称XYZ那种液体,因而(1)就是假的。

由此,我们不能先天地知道(1)是真的。在分析Chalmers的这个解释之前,首先我们应该承认,直观上,(1)之为后天的最直接的解释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现实世界中的水这种物质的分子结构是XYZ(或任何其它结构),不论我们是否已经知道它的分子结构是什么,因此,我们不能先天地排除(1)。这是Soames的解释,也是本文的自然主义的解释。当然,这恰恰是在想象一个在克里普克意义上不可能的事态,虽然我们可能不知道它事实上是在克里普克的意义上不可能的。然后,我们应该注意一下,(2)中的“假如W(XYZ)就是现实世界”可能有歧义。它可以指“假如现实世界中的水就是XYZ”。依这种解释,它已经是在假设一个可想象但事实上在克里普克的意义上不可能的事态,虽然我们不一定知道它是事实上克里普克不可能的。所以,Chalmers不能采纳这种解释。他应该这样理解(2):场景W(XYZ)中提到的液体XYZ与现实世界中的水是不相干的东西,只不过它的外表属性与现实世界中的水一样,同时,场景W(XYZ)中的人在考虑句子(1)时的心灵的状态,也与现实世界中的人在考虑句子(1)时的心灵的状态,是一样的状态。然后,Chalmers应该接受这样一个假设:

(3)      如果现实世界中的人可以先天地认识到句子(1)对他们所表达的命题,那么,场景W(XYZ)中的人,也应该可以先天地认识到句子(1)对他们所表达的命题。

这是由于,场景W(XYZ)与现实世界之间,在心灵所能先天地认识到的与句子(1)相关的东西上(比如它的涵义等),是完全相似的。显然,场景W(XYZ)中的人不能先天地认识到句子(1)对他们所表达的命题,因为那是个假命题。所以,我们现实中的人也不能先天地认识到句子(1)对我们所表达的命题。这是一个可行的解释。这不是Chalmers本人的说法,但我们相信,这是对Chalmers唯一合理的解释。[13]

        这也是克里普克本人对后天必然性的两种解释之一(参见Soames 2005b, 2006a)。Soames认为这种解释有问题,因为,通名“水”是直接指称的,因此对我们来说,(1)所表达的命题包含地球上的水作为命题的成分,是所谓从物(de re)命题,它在所有形而上可能的事态中都是真的,在场景W(XYZ)中也是真的(假如它也是形而上可能的)。这是对的,但是这并不与上面的解释相矛盾。的确,句子(1)对于场景W(XYZ)中的人是表达了一个不同的从物命题,与句子(1)对于我们现实中的人所表达的从物命题不同,但这并不排除我们可以通过场景W(XYZ)与现实世界的相似性,来说明与句子(1)对于我们现实中的人所表达的命题也是后天的。所需要的就是原理(3)。因此我们认为,Soames并没有驳倒Chalmers的解释,至少没有驳倒这里对Chalmers的解释的改进。

        但另一方面,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Chalmers的这种解释显然是在不必要地绕弯子。它与前面所说的最直接、简单的解释的差别仅仅是,它回避简单地说W(XYZ)中的XYZ就是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水这种物质,即我们就是在想象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水这种物质的分子结构是XYZChalmers需要这样绕弯子,来回避承认可想象但克里普克意义上不可能的事态,但是我们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解释所谓的克里普克模态性究竟是什么。上一节已经提到,武断地承认所谓的形而上学模态性面临着一个认识论难题,即如何解释我们关于形而上学模态性的知识。自然主义的解释说明了什么是所谓的形而上学模态性,也消解了这个认识论问题,同时也使得Chalmers的这种回避成为多余的。因此§3中的对(1)的后天性的解释是直接、简单的解释。

        至于Soames的解释,由于他强调专名、自然类通名是直接指称的,因此包含专名、自然类通名的语句表达的是从物的命题,他面临其它一些问题。比如,他不得不认为“晨星=昏星”表达的是一个断言某个事物等于自身的命题,因此是平凡的、先天的。但是,即使我们承认这个语句所表达的从物命题是一个平凡的命题,直观上很显然,这个语句还有其它层次的涵义,它既非平凡的,也非先天的。Soames的问题是,他的理论无法将这一层涵义表达出来。

        其实,Chalmers的二维语义也没有真正做到这一点,因为它实际上需要说明一个词项所表达的涵义(sense),或概念,尤其是概念的内在内容(narrow content)是什么,由此才能说明“晨星”与“昏星”的涵义究竟有何不同,以及“晨星=昏星”为何是非平凡的。也就是说,二维语义理论事实上需要以涵义或概念理论为基础。我们再以上面的句子(1)及场景W(XYZ)为例子说明这一点。在描述了可能场景W(XYZ)Chalmers断言,句子

(4)      水具有分子结构XYZ

在场景W(XYZ)中是真的,因而(1)在场景W(XYZ)中是假的。这个断言的根据只能是对场景W(XYZ)的描述“江河里流动的、无色、无味、可解渴的液体的分子结构是XYZ”。这意味着,(4)中的“水”应该具有某种涵义,或表达某个概念,而且它们应该与这个描述密切地相关。是依据“水”所表达的这个涵义或概念,我们才能断定(4)在场景W(XYZ)中是真的。Chalmers没有直接说明这个涵义或概念究竟是什么。他的设想是倒过来:Chalmers声称,有了二维语义理论后,我们可以反过来用二维语义来刻画涵义与概念的内在内容(Chalmers 2002b, 2002c)。但这只能是一个循环的描述,无助于真正地分析涵义或概念。为说明这一点,我们再考察“水”的直观涵义。既然仅仅依据如上的对场景W(XYZ)的描述就可以得出(4)在场景W(XYZ)中是真的,将同样的推理用在所有可能场景上,我们应该能够得出

(5)      江河里流动的、无色、无味、可解渴的液体是水

在所有可能的场景中都是真的。依Chalmers的二维语义理论,这意味着(5)应该是先天的。但直观上(5)不应该是先天的。也许明天江河里的水都干沽了,然后后天我们制造出另外一种无色、无味、可解渴的液体,将它们注入江河中。这样,(5)就成为假的。的确,在(5)的前面加了限定“过去见过的”以后,它直观上应该成为分析的,因此是先天的[14]。这是由于我们今天的“水”这个概念,来源于我们过去将那些东西称作“水”。因此,给定今天的“水”这个概念,过去曾经被我们称作“水”的东西只能是水[15] 所以,对“水”的涵义的更准确的描述应该是“过去见过的江河里流动的、无色、无味、可解渴的液体”。问题是,这是我们基于直观的理解发现的,而Chalmers的理论完全无助于发现早先的对“水”的涵义的理解中的这个问题。Chalmers实际上是依据早先的直观上的对“水”的涵义的理解,得出“水”在每个场景中应该指称什么对象,得出“水”这个词所确定的一个由场景到外延的映射;然后Chalmers称这个映射为“水”的第一内涵(primary intension);然后他又声称这个第一内涵刻画了“水”的涵义。这样一个来回,实际上完全无助于真正澄清“水”的涵义究竟是什么。它始终仅仅依据直观的、模糊的对涵义的理解,而没有提供对什么是涵义的进一步的分析、解释。假如原先的直观、模糊的理解中包含一些错误,它也无助于发现或修正这些错误,而且发现了这些错误,似乎也不影响他的理论。所以,Chalmers事实上没有真正提供一个关于涵义的理论,他对于涵义究竟是什么没有做任何真正的论断。从他的理论不能推导出“水”的涵义是什么,而发现了他对“水”的涵义的直观理解不准确后,也不影响他的理论。所以,事实上,他只是肤浅地用涵义循环地定义涵义。有一些概念也许不能完全非循环地定义,如分析性、逻辑常量、逻辑有效性等等。但是,一个有意义的理论还是可以对这些概念作一些深入的分析,就像逻辑理论中对逻辑常量、逻辑有效性的分析。Chalmers的理论并没有提供这样的分析。

        从这个例子也可以看出,用类似于二维语义那样的,以可能世界为基础的方式来刻画涵义或概念,很难避免循环。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看,真正存在着的,是大脑想象所谓可能世界时的想象活动,或创造出的场景描述。大脑在与环境的交流中创造概念在先,然后大脑才用已有的概念描述想象的场景。要刻画概念、涵义等等,也许最终回避不了考虑大脑如何在与环境的交流中创造概念,如何组织一个概念的内在结构等等。以可能世界为基础来刻画概念或内涵,是想回避概念的内在结构,而从外在的角度,即从大脑如何在想象事物时使用概念的角度,来刻画概念。这好比生物学研究中不是从基因的内在结构出发去描述基因如何工作,而是试图从基因的外在功能出发来刻画基因。它的局限性是明显的。外在的描述也能够有一定的成果,比如早期(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的遗传学也能有一定的成就。但显然,科学的进步往往在于能够从事物的内在结构出发,描述其规律。§2中所介绍的自然主义语义理论就是一种以假设概念的结构为基础的理论。以这样一种概念理论为基础,进一步描述大脑想象事物的方式,然后刻画各种模态性概念,也许才是更科学的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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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得到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数学哲学问题研究”资助(批准号05BZX049)。

[1] AºB”可读为“A当且仅当B”或“A等于B”。

[2] 限于篇幅,本文不能详细讨论这一点。另外,本文是一个更一般的自然主义研究的一个部分。其它相关的论著请见http://www.phil.pku.edu.cn/cllc/people/fengye/index.html 

[3] 这里对自然主义的要点的刻画,除(1)以外,都是心灵哲学中熟知的。限于篇幅,这里不一一指出其来源。读者可参考Papineau (1993), Kim (2006), Adams (2003)。其中的要点(3)也与认知科学哲学中的涉身认知学派所强调的是一致的。

[4] 这并不排除,当我们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含模态词的陈述的语义时,可以在我们的数学模型中引入可能世界。这里强调的是,数学模型中的这些所谓可能世界,并不对应于任何东西。

[5] 这来源于关于概念结构的心理学理论。见Murphy2002)及Ye (2007a)中所引文献。

[6] 详细描述可见Ye (2007a)

[7] Ye2007b)中对蒯因(Quine)的对分析-综合的区分的批评的回应。

[8] 这里我们暂不考虑数学真理的分析-综合地位。对此的讨论可见Ye2007d)及其中所引文献。

[9] 更详细的论述可见Ye2007e)。

[10] 这种对可能世界的解释,与Chalmers2006a, 2006b)的对认识论可能世界的所谓“极大一致描述”解释相近,但这里将所谓的形而上可能世界也解释为场景描述。

[11] 关于它的等同性语句就是“现实世界中的那个P=@P”,即“现实世界中的那个P=现实世界中的那个P”。

[12] 读者可参阅本文引言中所引的ChalmersSoames的文章、著作。

[13] Chalmers本身的表述并不清楚。尤其是,他没有澄清如上所说的,(2)可能包含的歧义。

[14] §2中的(4)。

[15] 这里我们忽略一些细节的东西,比如,过去将一些东西称为“水”时可能偶尔犯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