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 |
| 肅靜 肅靜 肅靜 肅靜 肅靜 肅靜 肅靜 肅靜
|
Hi~ This is a test page.
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魏裴(Pei
Wei)開發的Viola瀏覽器,互聯網就被用來在網頁瀏覽器中傳送「小程序」(applet)和其他一些活動內容。1995年Java的引入就是圍繞著
這樣的小程序的傳送。JavaScript和後來的DHTML都被作為輕量型方式引入,來為客戶端提供可編程性和豐富的用戶體驗。幾年以前,
Macromedia締造出「豐富的互聯網應用程序」(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s)一詞(該詞也被Flash的競爭者開放源碼的Laszlo系統使用),以便凸顯Flash不僅可傳送多媒體內容,而且可以是
GUI(圖形用戶界面)方式的應用程序體驗。
然而,互聯網傳遞整個應用程序的潛能在Google引入Gmail之前,一直沒有成為主流,緊接著就是Google地圖程序,一些基於互聯網的帶有豐富用戶界面以及PC程序等同的交互性的應用程序。在網絡設計公司Adaptive Path的耶希;詹姆斯;加萊特(Jesse James Garrett)的一個討論會論文中,Google所使用的這組技術被命名為AJAX。他寫道:
Ajax不是一項技術。它其實是幾項技術,每項技術自身都很繁榮,它們以強有力的全新方式結合起來。Ajax涵蓋:
-- 運用XHTML和CSS實現基於各種標準的展示。
-- 運用文檔對象模型(Document Object Model)實現動態顯示和交互。
-- 運用XML和XSLT實現數據交換和操作。
-- 運用XMLHttpRequest實現異步數據檢索。
-- JavaScript將所有這些綁定到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