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課程綱要何時實施?
(1)依據中華民國97年3 月31日台技(三)字第0970027618C號教育部令,修正「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名稱並修正為「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2)依據中華民國97年6 月6日技職司發佈教育部新聞稿,職校課綱及綜高課綱將延後1年自99學年度起實施。
貳、課綱與暫綱差異為何?
一、課綱與暫綱差異--總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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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98課綱 |
95課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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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 |
改為『多元彈性』以因應群科特性 |
開課科目、學分數及時段不具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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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一般科目之「自然領域」及「社會領域」科目開課科目、學分數及時段,給予各群適當的彈性,增加專實習科目開設空間,加強學生專及實務能力之建立 |
1. 職校學生應一、二年級參與專業丙級檢定二、三年級參與專業乙級檢定
2. 受「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指引」的影響,影響職校學生專業能力之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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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科目課綱版本規劃 |
針對不同群之教學需求,增修不同版,以增加彈性空間 |
課綱內容規範過於剛性缺乏彈性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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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數學課綱維持4種版本
新增:(1)國文課綱:2種版本
(2)物理課綱:3種版本
(3)化學課綱:3種版本
(4)生物課綱:3種版本
2.規劃有科普版本及基礎版本供不同類群科使用 |
1.僅數學課綱有4種版本
2.自然領域僅1學分及2學分版本
3.未針對不同類群科設計課綱,導致群科教學需求缺乏彈性因應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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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及實習科目 |
至少需修習80學分,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 |
60學分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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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 落實「務實致用」
2. 學校增加開設專業及實習科目學分數以提昇學生專業技術學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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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課綱與暫綱差異--開課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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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課綱 |
95暫綱 |
87課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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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定
科
目
(A) |
共同核心科目(A) |
(48) 註 |
48 |
6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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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一般科目(A) |
20-28 |
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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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科目小計(A1+A2) |
66-76 |
72-80 |
6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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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及實習科目(A3) |
15-30 |
15-30 |
4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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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A=A1+A2+A3) |
81-106 |
87-110 |
11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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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定科目合計(B) |
86-111(含專題製作2-6學分) |
82-105(含專題製作2學分) |
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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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授課節數(C) |
0-8 |
0-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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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學分數(D=A+B-C) |
184-192 |
184-192 |
162(186-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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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科目(E) |
18 |
18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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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上課節數(D+E) |
202-210 |
202-210 |
21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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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條件 |
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30學分以上及格 |
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及格60學分以上,其中實習科目(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3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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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學分數及開課時段可因應群科特性調整
三、課綱與暫綱差異--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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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98課綱
學分數 |
95暫綱
學分數 |
增減
學分數 |
|
語文領域 |
國文AI-VI |
16 |
16 |
0 |
|
國文BI-VI |
16(20) |
0 |
0 |
|
英文I-VI |
12 |
12 |
0 |
|
數學領域 |
數學 |
A(8)
B(12)
C(16)
S(4~6) |
4-8 |
6-8 |
(-2)
因應藝術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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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領域 |
歷史A、B、C(2)
地理A、BI、BⅡ(2)
公民與社會A、BI、BⅡ |
6-10 |
6-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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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
98課綱
學分數 |
95暫綱
學分數 |
增減
學分數 |
|
自然領域 |
基礎物理 |
A(1~2)
B(2)
C(4~6)
|
4-6 |
4-6 |
0 |
|
基礎化學 |
A(1)
B(2)
C(4)
|
|
基礎生物 |
A(1)
B(2)
C(4)
|
|
藝術
領域 |
音樂(2)
美術(2)
藝術生活(2) |
4 |
4 |
0 |
| |
|
|
|
|
|
|
三、(1)課綱與暫綱差異分析--一般科目
|
科目名稱 |
98課綱
學分數 |
95暫綱
學分數 |
增減
學分數 |
|
生活領域 |
生活科技
家政
計算機概論
生涯規劃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
4 |
4 |
0 |
|
健康與
體育領域 |
體育I-Ⅳ
健康與護理 |
12 |
12 |
0 |
|
2 |
4 |
-2 |
|
全民國防通識 |
2 |
4 |
-2 |
|
綜合活動 |
0(12) |
0(12) |
0(12) |
|
小 計 |
66-76 |
72-80 |
-6~-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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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課綱與暫綱差異分析--一般科目
|
領域 |
科目 |
版本
(學分數) |
建議適用類群/課綱內容
|
備註 |
|
數學領域 |
數學 |
A(8) |
建議適用於其他類科。 |
各校仍可依群科屬性、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彈性選擇開課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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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
建議適用於商業類科、
管理類科、設計類科。 |
|
C(16) |
建議適用於工業類科、
資訊類科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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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6) |
專供藝術類使用。 |
|
生活領域 |
計算機
概論 |
A(2) |
供其他類使用。 |
|
|
BI(2) |
專供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列為必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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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課綱與暫綱差異分析--一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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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 |
科目 |
版本
(學分數) |
建議適用類群/課綱內容
|
備註 |
|
社會領域 |
歷史
|
A(2) |
以中國近代現代史為主。 |
「社會領域」包括「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
科,各校可依群科屬性、重
大議題融入、
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配等彈性開設,合計為6-10學分。 |
|
B(2) |
以臺灣史為主。 |
|
C(2) |
以世界文化史為主。 |
|
地理 |
A(2) |
通論地理學。 |
|
BI(2) |
通論地理學。 |
|
BⅡ(2) |
區域地理。 |
|
公民與社會 |
A(2) |
心理、社會與文化;教育、道德與法律;政府與民主政治;經濟與永
續發展等主題。 |
|
BI(2) |
心理、社會與文化;教育、道德與
法律等主題。 |
|
BⅡ(2) |
政府與民主政治;經濟與永續發展
等主題。 |
三、(4)課綱與暫綱差異分析--一般科目
|
領域 |
科目 |
版本
(學分數) |
建議適用類群/課綱內容
|
備註 |
|
自然領域 |
基礎物理 |
A(1~2) |
建議適用商業類、家事類、藝術群。 |
「自然領域」包括「基礎物
理」、「基礎化
學」、「基礎生
物」三科,各校可依群科屬性、重大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因素彈性開設,合計為
4-6學分。
|
|
B(2) |
建議適用農業類、海事水產類。 |
|
C(4~6) |
建議適用工業類 |
|
基礎化學 |
A(1) |
其他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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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建議適用工業類(化工群除外)、家事類、海事水產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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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
建議適用工業類化工群、農業類。 |
|
基礎生物 |
A(1) |
建議適用其他類。 |
|
B(2) |
建議適用工業類、商業類、家事類、海事群。 |
|
C(4) |
建議適用農業類、水產群。 |
四、課綱與暫綱差異--餐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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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旅
群 |
科目 |
98課綱
學分數 |
95暫綱
學分數 |
增減
學分數 |
備註 |
|
餐旅英文與會話 |
8 |
8 |
0 |
科目及學分數增刪依據高職餐旅群能力指標建
構研究結果建議案 |
|
餐旅概論 |
4 |
4 |
0 |
|
餐旅服務原為「餐旅服務技術」 |
10 |
8 |
+2 |
|
飲料與調酒 |
6 |
4 |
+2 |
|
初級會計 |
0 |
4 |
-4(刪除) |
|
合 計 |
28 |
28 |
0 |
參、 課程綱要修正重點為何?
一、部定專業與實習科目異動情形
(一)刪除初級會計:該科目與餐旅群核心能力指標不符,刪除該科目四學分,
並藉校訂科目予以補強。
(二)餐旅服務 與 飲料與調酒因實務操作需求,各增二學分。
二、確認餐旅英文與會話應結合餐旅專業科目之教學內容並擬定出其專業用語。
三、實習科目:餐旅服務 與 飲料與調酒 應至實習場所上課,二位教師分組教
學,指導學生從事實作練習。
四、餐旅群95暫綱與98課綱的差異說明
(一)餐旅英文與會話
1.旅館業方面:新增訂房服務與房務工作增進旅館服務知能。
2.餐飲業方面:
新增:
(1)認識食材及菜單,能瞭解基本食材烹調方法與菜單內容,增進餐飲服
務知能。
(2)吧檯與飲料、酒水服務,能瞭解飲料的分類、吧檯基本用語、送飲料
單與點酒水服務、服務酒水,增進飲料服務知能。
(3)旅行業方面:
預訂旅館、接機、行李提領破損處理及機上服務,增進旅行業、航空
業從業人員服務知能。
(4)其他方面:
在各章節的授課時數及順序上略作調整,以一般英文為基礎再講解專
業用語。
(二)餐旅概論
1.調整篇章順序:
(1)原總結篇-餐旅從業人員之職業道德、餐旅從業人員之條件、餐旅
從業人員之職業前程規劃等調整至緒論篇,以建立學生對餐旅業
之前備認知能力。
(2)原第四篇餐飲業與第二篇旅行業教學順位互換,由較生活化、簡易
化之餐飲業入門,便於師生之互動學習,有助於學生之課程吸收能
力。
2.餐飲篇:
(1)新增:第四章餐廳格局概要,做為第五章餐飲 業之經營概念的前備
基礎知能,有利課程教授順序。
(2)整合餐飲業類別與餐廳種類為同一章。
3.旅館篇:整合旅館業類別與客房的種類為同一章
4.旅行業篇:整合旅行業的類別與旅行社的種類為同一章。
(三)餐旅服務技術→餐旅服務
1.科目名稱:餐旅服務技術 (Service Skills in Hospitality)更改為餐旅服務
(Hotel and Restaurant Service)
2.總學分數從8學分增加至10學分,增加之2學分分配於房務實務操作。
3.第一學年主授餐廳服務,第二學年主授房務服務。教學順位互換,由較生
活化之餐飲入門,有助於學生之課程吸收。
4.房務實作所需時間甚長,增加其授課時數。
(1)「房務作業」授課時數由原本14小時增加至24小時。
(2)增加「房務基本技能」單元22小時、「客房的清潔與維護」單元4
小時、「客房服務」單元4小時。
5.新增兩單元:餐廳顧客抱怨處理及旅館顧客抱怨 處理。
6.減少「旅館的組織」授課時數(原為10小時)改為「餐飲、房務從業
人員的工作職責」各2小時。
(四) 飲料與調酒
1.學分數變更
(1)95暫綱為第一學年第一、二學期各2學分;
98課綱為第二學年第一、二學期各3學分。
(2)增加2學分,實務操作單元為主
2.授課時數變更
(1)在理論認知方面:
「緒論」單元增加3小時,「酒的類別」單元增加1小時。
(2)在實務操作方面:
「無酒精飲料-茶」單元增加6小時
「無酒精飲料-咖啡」單元增加9小時
「雞尾酒的調製」單元增加14小時。
「吧台作業與酒類服務 」單元增加3小時
五、98課綱預期成果
(一)能運用餐旅專業術語於職場情境之英語會話能力。
(二)餐旅服務增加房務實務操作時數,可與餐 旅服務丙級技能檢定結合,
提升自我實務能力。
(三)飲料與調酒增加實務操作時數,可與調酒丙級技能檢定結合,提升自
我實務能力。
伍、如有問題,有何人以及相關網站可以參考?
一、台灣科技大學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推動工作圈
(02)
http://www.ntust.edu.tw/front/bin/home.phtml
二、高雄餐旅學院餐旅群科中心
(07)806-0505轉1953專案助理
http://web.nkhc.edu.tw/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