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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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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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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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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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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新課程是否適用於實用技能班及進修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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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技能班及進修學校並不屬於此套課程,教育部應另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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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程計畫何時陳報?是否每年都須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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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所擬妥之總體課程計畫,最遲應於實施前6個月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上網公告,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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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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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設流程是否可以自 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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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科課程綱要中之實施通則與教學科目及學分(節)數表說明提到:表中所列科目設置之學年、學期或學分數,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銜接性順序者,應依序開設,不得任意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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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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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課程應如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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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參考下列原則規劃校訂課程:
(1)參考餐旅群課程綱要發展小組規劃之校訂科目及依學校需求及特色規劃。
(2)校訂科目分為必、選修科目,可開設一般科目、專業及實習科目,每一科目規劃以2-4學分為原則。其中「選修科目」由學校原則開設規定選修學分1.5倍以上之選修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
(3)校訂科目不可於不同年級重複開設相同課程內容。
(4)校訂必修科目中需開設符合職場專業需求之「專題製作」科目至少2~6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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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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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 需修習及格80學分,是否 涵蓋部定必修的學分數都 要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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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定必修科目學分均須修習,並至少百分之八十五及格,始得畢業,其中包括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 課程48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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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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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必修科目是否應修習且全部及格始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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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必修科目應修習但是否全部及格始可畢業,屬學校權責自行訂定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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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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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課程綱要中沒有訂出分 組標準,而課程有實習的 事實,是否可以分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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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的實習辦法,教育部正積極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中,且因行政程序問題,預計97年公告。屬於實習課程性質者,其實施方式及老師與學生人數分配已於課程綱要中明確加註。而理論課程則可另外搭配活動來因應(可視各校及各科情形在校訂科目中加強),並非規定一定要實習課程才可進行,因此在課程上可靈活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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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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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高職98新課程教師應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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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委辦之餐旅群中心學校及各類課程中心〈餐旅群由嘉義家職負責〉正積極研擬教師專業進修研習計畫俾利教師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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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科課程相關設備是否有 強制規定?例如教學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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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標準即將公告,各校可衡酌 教學實際需求規劃,為求各校資源整合以提升使用率及避免設備資源重複購置,應同時符合一般及專業科目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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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專題製作」此科目感到陌生,是否對課程略作介紹?「專題製作」沒有括號含實習,那麼學生是否須要去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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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個群科「專題製作」都有所不同,很難做一共同的規範,此「專題製作」主要希望學生能利用時間去了解實作及現場工作,然後再與大家做經驗分享,假設一班學生為30~40 人,二位老師共同指導,應是足以應付的,即使是升學班仍希望給學生一些實習的經驗。
(2)如果要以實習的方法達成實務的操作,原則上沒有異意;不含實習原因在於學校辦理校外參觀費 時,且影響升學準備,再者因不同學校各有它的需求及特色,此課程亦方便老師授課可以針對各別的需求自行訂定分組教學。
(3)對於「專題製作」的評論,最重要是把它的經驗以書面呈現,並可訓練學生的資料統合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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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科目如何選定教材? 因教材自編或自選皆不易,是否教育部有相關建 議以便於書商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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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無人提出所謂的建議「 標準教材」;僅能將基本科目以共識高的綱要作為訂定教學的內容依據。各校仍可依群科需求及特色,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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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在規劃課程時,是否 一定要依照校訂參考科目 模組化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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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參考科目模組化課程表僅提供參考,各校可依學校需求及特色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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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考科與每一考科範圍 是否隨著課程綱要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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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專院校統一入學測驗中心http://www.tcte.edu.tw/已公告98學年度四技二專各類別考科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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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科是否僅針對核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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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科會配合15 群做調整,專業基礎核心會變成升學指標,但擔心學生僅專攻這些科目,使教育受影響, 因此全盤交由相關單位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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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服務」課程,學校本無此實習教室、設備、師資,應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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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學校進行空間及設備整合並規劃餐旅服務實習教室。
(2)請學校觀光科或餐飲科支援實習教室、設備及師資或與友校資源共享。
(3)群科中心將辦理相關專業知能研習,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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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或職校之學生於求學 過程中若覺所學性向更改 可否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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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定必修一般科目各領域中已含後期中等教育學生必修之48學分,若求學過程中發覺興趣改變,原則上是可以互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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