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推薦之特色學校主要供媒體作為職業學校特色學校、特色課程報導之用。
二、其「特色學校」包括:課程特色、辦學特色、專題特色、產學合作特色、特殊表現及各項辦學卓越表現等。
三、填表說明:
1.推薦學校可以校或群科為單位。
2.學校聯絡人及電話,請以教務主任或實習主任為主。
3.「特色項目」請簡要填寫可供報導之項目。
四、煩請於100年12月26日(星期一)前回傳e-mail至ta216216@gmail.com 信箱,聯絡人:何心盈/張子羚助理收。
參考範本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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