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組織成員

本室現有主任一人、行政支援教師一人,合計二人。

人事主任

吳承穎

分機:225

行政

洪碧玲

分機:223

工作職掌

  1. 配合政策訂定及推動各項人事管理制度,並適時檢討修正。

  2. 以公開、公正原則審慎辦理教職員甄選、任免。

  3. 依規定辦理教職員待遇薪給及保險等各項給與事項。

  4. 辦理教職員離職、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

  5. 教職員考勤之紀錄及訓練之籌辦事項。

  6. 鼓勵教職員研習及進修,落實終身學習機制。

  7. 辦理教職員國際教育旅行活動及其他福利互助業務。

  8. 運用網路,增進人事行政資訊作業能力。

  9. 健全組織,針對教職員專才,建議適當人力配置。

  10. 建構良好工作環境,提昇管理效能。